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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印发加强新形势下党的督促检查工作的意见

2017-06-05 22:17:51  中国政府网    参与评论()人

新华社北京6月5日电近日,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的督促检查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加强督促检查、抓好落实作出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和部署,从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工作原则、工作制度、效能建设、组织领导等方面,对加强新形势下党的督促检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和重要措施。

《意见》指出,督促检查工作作为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党的决策落实的重要手段,是促进党的决策完善的重要途径,是改进党的作风、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重要渠道。当前,随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胜阶段,全面深化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纵深推进,抓落实的任务更重、要求更高。各级党组织都要切实增强“一分部署、九分落实”意识,从实现党的执政目标、满足人民群众热切期盼、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督促检查、抓好落实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着力提高督促检查工作能力和水平,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意见》强调,加强新形势下党的督促检查工作,必须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深入一线、真督实查,跟踪问效、强化问责,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保证全党令行禁止,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生根,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保障。

《意见》提出,党的督促检查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推动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开展督促检查工作,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一个时期的中心任务和重点工作,始终在大局下行动、处处为大局服务;要摸清实情、聚焦问题,敢于较真碰硬、加强督促整改;要实事求是、喜忧兼报,客观公正地评价工作、认识问题;要在党中央统一领导下,各级党组织分级负责,严格依照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落实;要既督任务、督进度、督成效,又查认识、查责任、查作风,确保决策部署落实到位。着眼提升督促检查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建立健全任务分解、回访调研、批示件办理、联合督查、调研督查、决策落实情况报告、核查复核、督促整改等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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