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解读】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宇凯:
给权力由始至终带上“紧箍咒”
关于国家公务员辞职问题,过去在《公务员法》的修订中有所涉及,但较为模糊。此次意见的出台,是针对当前公务员在辞职以后,在他所管辖领域任职现状做的一个严格规范。
一些公务员尤其是领导干部,虽然在职期间没有发生受贿等腐败行为,但离职或退休后到管辖地、管辖范围的企业获取利益,这种腐败叫做“期权腐败”。设置2年和3年的“冻结期”,是扼制“期权腐败”的又一重要举措。
追溯机制是本次意见最大的亮点,公职人员特别是一些党政领导干部,在岗要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辞职也要报告个人从业去向,这样就是建立了权力监督的追溯机制,由始至终给权力带上“紧箍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