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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港原党委书记、董事长于汝民被开除党籍

2017-05-21 12:59:15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参与评论()人

据天津市纪委消息:日前,经中共天津市委批准,中共天津市纪委对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于汝民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于汝民在担任天津港务局副局长、局长,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裁、党委书记、董事长期间及退休后,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拉帮结派、培植形成“秘书圈”,理想信念丧失,搞迷信活动;违反组织纪律,违规提拔、调整干部,并收受对方钱款;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消费卡,退休后违规兼职取酬、经商办企业;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钱款,涉嫌受贿犯罪。

于汝民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党纪意识淡薄,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天津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天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于汝民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天津市纪委)

于汝民资料图

履历:

1968.09——1972.04天津港务局第三作业区工人;

1972.04——1975.08上海海运学院起重运输机械系起重运输机械专业学习;

1975.08——1983.03天津港务局第三、第五作业区机电科技术员、副科长;

1983.03——1984.08天津港务局第五作业区副主任;

1984.08——1984.09天津港务局集装箱公司副经理;

1984.09——1985.03天津港务局第五作业区代主任;

1985.03——1986.03天津港务局第四港埠公司总经理;

1986.03——1988.10天津港务局局长助理;

1988.10——1996.07天津港务局副局长;

1996.07——2000.09天津港务局副局长,天津港保税区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正局级)(1994.09—1997.04在上海海运学院水运管理系运输管理工程专业学习,获工学硕士学位);

2000.09——2002.06天津港务局副局长,天津港保税区管委会副主任(正局级)(其间:2001.03—2001.07在中央党校进修二班学习);

2002.06——2004.05天津港务局党委副书记、局长;

2004.05——2007.10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裁、副董事长;

2007.10——天津市委滨海新区工委副书记,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2013年退休

(责任编辑:高宗影 CN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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