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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监原司长受贿获刑10年:情妇收药企老板52万元

2017-05-09 01:16:38  北京晨报    参与评论()人

利用职权为企业提供帮助共收受316万余元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医疗器械监管司原司长童敏利用职权,为陈某等8人在企业经营、保健食品审批、药品审评等事项中提供帮助,并多次收受或同意其情妇苏某收受请托人现金、汽车、银行卡等共计316万余元。北京晨报记者昨天获悉,北京市二中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童敏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50万元。

接受请托收受316万余元

一审查明,2000年至2015年间,童敏利用担任江西省南昌市政府党组成员、市长助理、江西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国家食药总局食品许可司司长、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司司长(以下简称保化司)、国家食药总局医疗器械监管司司长等职务便利,或利用其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在企业经营、保健食品审批、药品审评、职务晋升等事项中分别为请托人毛某等8人提供帮助。为此,童敏多次收受或同意情妇苏某收受请托人给予的现金、汽车、银行卡等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316万余元。

2015年5月,原驻国家食药总局纪检组发现了童敏涉嫌受贿的线索。2015年8月28日,童敏被查获归案。

情妇收药企老板5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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