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中国新闻 > 正文

房产证下岗作废?别被唬了 最清楚的解释看这里(3)

2017-05-07 07:33:21  重庆商报    参与评论()人

这让有些人担心房子的产权问题,万一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上有自己名字,但是房产登记簿上没有怎么办?

姜宝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根据物权法,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也就是说,若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的名字与不动产登记簿上的名字不一致,应当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不动产登记簿由不动产登记机构保存。《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依法将各类登记事项准确、完整、清晰地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任何人不得损毁不动产登记簿,除依法予以更正外不得修改登记事项。

北京市某大型房产公司中介告诉记者,很少有房产证和不动产登记簿的房屋所有权人名称不一致的情况,除非有人伪造假房产证,但这种证显然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信息安全如何保护?

核实:三类人可以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

不动产权统一登记后,可以对房产信息进行查询。有人怕出现“以人查房”现象,即用姓名查询的方式获得他人的房产信息,用作不法用途。

对此,《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指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泄露不动产登记信息”,同时明确提出三类人可以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

一是权利人可以查询、复制其不动产登记资料;二是因不动产交易、继承、诉讼等涉及的利害关系人可以查询、复制不动产自然状况、权利人及其不动产查封、抵押、预告登记、异议登记等状况;三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国家安全机关、监察机关等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与调查和处理事项有关的不动产登记资料。

上述细则还指出,申请查询的主体或者查询事项不符合规定的,申请查询的目的不合法的,不动产登记机构不予查询。

(责任编辑:李东舰 CN031)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