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正义网4月25日报道,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消息,近日,贵州省检察机关依法对四川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李成云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李成云利用担任中共德阳市委书记、四川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直接或通过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川原副省长李成云
被曝在国有企业改制中违规决策
2016年4月9日,中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称,李成云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7月26日,该网站再次发布消息,李成云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中纪委对其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李成云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在国有企业改制中违规决策,涉嫌滥用职权犯罪。
8月5日,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消息,李成云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被立案侦查。
曾因违纪被免职两个月后“闪电复出”
据媒体报道,2011年9月27日,四川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上,时任四川省省长蒋巨峰宣读《关于提请任免刘捷、张作哈等职务的说明》,其中提到,现任四川省副省长李成云“因涉嫌违纪,拟不再担任四川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两天后,经表决,李成云被免职。
不过,仅仅两个月后,当年11月李成云便“闪电复出”,担任四川省决策咨询委员会常务副主任。直至此次落马,被媒体比喻为“二进宫”。
曾建议治腐要“收送同罪”
李成云2001年1月任德阳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成云在德阳市委书记的职位上,谈到“专项治理领导干部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时表示:“无论做事业还是做人,我有一个基本信条:别人的东西,不该要的坚决不能要。我的态度非常鲜明,坚决拒收现金、有价证券。同时要求各级领导干部理直气壮地站出来,对自己分管的部门敢抓敢管,形成良好政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