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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理财”案之后民生银行董事长洪琦首现身

2017-04-23 13:02:38  新京报网    参与评论()人

原标题:“假理财”案之后民生银行董事长洪琦首现身

新京报快讯(记者刘素宏)4月23日,民生银行董事长洪琦出席2017年中国绿公司年会。近期,民生银行北京航天桥支行行长及理财经理向投资者销售“假理财产品”,部分员工被公安带走调查。

此前民生银行北京分行表示,航天桥支行案件是理财产品造假案,是该支行行长张颖私自伪造假合同,虚构理财产品欺骗客户的违法行为,不涉及票据业务。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洪崎

洪琦出席“转型升级之解”的分论坛,就全球化发言。洪琦讲到,“当时中国银行对外资开放,我们忧心忡忡。民生银行成立时,老董事长提出民生银行要做百年老店,像花旗银行一样。如果花旗银行进来,良好信誉、风险、经营等综合服务能力方面吸引力大,当时担心高端客户转到跨国银行”。

对于航天桥支行假理财的更多内幕,金额是否达30亿之多,是否暴露出民生内控不严格,下一轮是否会展开内部自查自纠等问题,新京报记者将持续关注。

早前报道

民生银行假理财事件:一家支行为何能套投资者30亿?

原标题:民生银行独家回应“假理财”,称没发现萝卜章,那真相是什么?

帮主(ID:banglicai)今天跟一位银行私人银行的朋友聊天的时候,有客户打电话给他,问自己的钱是否安全,这位客户被民生银行曝出的“投资者被套30亿”吓怕了,生怕自己的钱也出了问题,朋友耐心的安抚了下,客户仍然惴惴不安。

这位朋友说,如果支行从行上到员工,从上到下都造假,那防不胜防。既然民生银行能套150位投资者30亿,你的钱放在银行就安全吗?这件事到底是怎么发生的?银行又有那些风险漏洞?想想不寒而栗。

针对民生银行被曝北京航天桥支行套了投资者30亿元一事,4月19日,民生银行权威人士对新京报记者独家回应称,30亿元的数额没有依据,同时,“萝卜章”一事也无依据,尚未发现这个问题的存在。目前,民生银行正在配合公安部门调查。

民生银行丑闻被曝的最初,被认为是“飞单”问题;不过多名银行业内人士对新京报表示,此次事件投资者购买的其实是“假理财”。

事件原因是什么?

对于事件产生的真正原因,民生银行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尚未核查清楚,因此暂时不便透露。截至记者发稿时,监管层尚无回应。

此前,据媒体报道,在民生银行北京分行航天桥支行一案中,系该行在某企业客户的商业票据上盖上了私刻的银行承兑汇票的公章,即“萝卜章”;该票据经银行手不断转贴现,直到兑付时刻,交易对手行方才发现公章为假。

该媒体称,民生北分航天桥支行负责人为了填平这一票据窟窿,竟给该企业客户违规发放了贷款,用以兑付到期的票据。这笔资金约30亿元左右。“简而言之,是该支行管理层违规销售理财产品用以表外放贷,掩盖约30亿元的票据造假窟窿。”

4月18日,民生银行回应称,该行发现航天桥支行行长张颖有涉嫌违法行为,立即向公安部门报案。张颖目前正在接受公安部门调查。同时,民生银行已成立工作组,协助公安部门调查,力争尽快查明事实,最大限度保护资金安全,妥善解决各方诉求,并依法承担相关责任。

4月19日下午四时许,多位投资者代表与民生银行北京分行副行长等人会谈。据投资者介绍,双方会谈很有诚意,民生银行负责人首先宣读了对航天桥支行的核查情况,随后与投资者沟通解决方案。投资者代表将解决方案交给民生银行,民生银行表示将认真开会研究,尽快解决。

图为民生银行北京管理部(分行)航天桥支行果果张/摄

原副行长赵品璋被曝遭查

昨日,有投资者向新京报记者表示,昨日凌晨两点半,航天桥支行理财经理李亚慧和鲸钻俱乐部工作人员王秋雨在机场被有关人员带走。

“我们在李亚慧和王秋雨的带领下,一行20人去了新西兰九天,”一投资者告诉记者。

“行里组织了20人去新西兰打球、玩儿,凌晨两点半落地北京,”一位从新西兰回来的投资者表示,刚下飞机、还未取行李时,看到几位穿着便衣的人询问李亚慧,“便衣人士带着疑似‘执法记录仪’的东西,向李亚慧出示了证件。李亚慧和王秋雨没有来得及取行李就被他们带走了。”

另据媒体昨日报道,现61岁的泛海控股原董事、民生银行原副行长赵品璋于4月13日左右在机场被带走。多位知情人士透露,赵品璋被查,可能涉及一笔过往民生银行的贷款。其中一位指出,这笔民生银行贷款,跟中铁集团某子公司的建筑承包队有关。

焦点1:理财产品转让的细节是什么?

就在民生银行内部人士表示“30亿元”无依据的时候,昨日,多位银行业内人士也对新京报记者表示,一家支行能够出现30亿元的“飞单”或者“假理财”几乎不可能。除非有高层默许或者其他捆绑的利益,共同违法才会实现。

值得说明的是,目前对于民生银行的问题是30亿”飞单“还是“假理财”尚无定论,尚需要有关部门定性。记者就下面两种情况做出解释。

在看到合同后,不少业内人士认为,投资者购买的是“假理财”。

新京报获得的多份投资者签订的理财产品转让协议显示,其所购的理财产品“非凡资产管理保本第172期私银款”等打着民生银行的旗号,然而,事后核查发现该产品并非民生银行理财产品。因此,也有业内人士表示,投资者购买的是“假理财”。

昨日,民生银行官方发布一份“关于理财”的海报显示,民生银行个人理财产品非凡资产管理系列个人理财产品均按照合同约定按时兑付了本金及收益。同时,目前民生银行仅支持“一对一转让”,不支持“一对多转让”。理财产品转让由后台系统进行理财份额等级和账户资金划转,不会要求客户主动进行个人转账。

然而,昨日多位投资者提供给新京报记者的理财产品转让协议显示,投资者的转让人信息主要为闫晨、崔华琦、陈丽健、郑美玲、崔永强、王静、池会杰、高影天、祁春艳、王静等10位转让人,显然是“一对多转让”,不符合民生银行规定。

张兰(化名)向记者出示了其购买理财产品时签订的协议合同。协议显示,其共四次分别投资了2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80万元,共计680万元。四次协议上的转让人分别为闫晨、崔永强、郑美玲、池会杰。

而另一位投资人也在航天桥支行投资了四次购买该理财产品。协议显示,转让人分别为闫晨、崔永强、池会杰、崔华琦。记者在其他投资人的协议合同上也看到了闫晨、崔华琦等人的名字。

“我们维权群里统计了一下大家的合同,转让人一共十位,”一位投资者向新京报出示的维权群聊天记录显示,包括上述五位转让人在内,还有五位转让人。

投资者手中的协议中显示了转让人的身份证号。记者根据投资者提供的十位转让人的身份证号查询显示,十位转让人中六位的身份证属地为北京,两位转让人身份属地为天津,一位转让人身份属地为辽宁抚顺,一位转让人身份属地为河北张家口。

此次事件案发前,航天桥支行获奖不少。

多位投资者向新京报记者出示的图片显示,2012年航天桥支行获得民生银行总行营业部授予的“2012年度零售银行特别大奖(财富管理)”、“2012年度十佳小微金融优秀支行”、“2012年度十佳私银业务优秀支行”、“2012年度十佳财富管理优秀支行”。2013年,民生银行北京管理部授予航天桥支行“2013年度金竹奖”。

“我们一直是航天桥的老客户,这家支行在民生银行全国范围内业绩都很突出,常获各种奖,”一位自称是航天桥支行十年客户的人士表示。

焦点2:一家支行为什么能套投资者30亿?

事实上,民生银行的问题最初曝出时一直被认为是“飞单”问题。就“飞单”来说,公开资料显示,国内多起银行“飞单”涉案金额从数百万元到上亿元,极少超过10亿元。

一家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内部人士表示,一个支行能做到30亿的“飞单”的确可疑,不过,不排除有专门的通道募集资金交给航天桥支行来经办。如果是这样的话,航天桥支行行长和其他人员就只是经办人和通道。

一位民生银行内部人士表示,航天桥支行事件爆发后,民生银行立刻开启了全行内部核查,重点核查航天桥支行的理财产品业务,以及媒体报道的承兑汇票贴现业务和票据业务等。

一位股份制银行高管对新京报记者表示,一家支行出现30亿元的“飞单”或“假理财”都不可能是个人行为,如果是该行行长组织员工共同销售,也是有可能的,但可能性不大。

“事实上,银行防范‘飞单’在技术上有点难度。”该高管表示,银监会强调销售理财时“双录”(录音录像),主要目的是为了做抽查留有依据。然而,“双录”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他表示,如果银行员工在非工作时间,利用银行从业机构的名义,向客户销售第三方理财产品,这就很难防范。同时,也不排除非银行机构人员到银行机构办理相关业务。

一位上市商业银行的零售主管告诉新京报记者,银行自己发行的理财产品一般会由总行发起,召开专门的风控评审会,对公司、产品是否合标进行审查,包括公司成立年限、过往业绩、资产规模、抵质押物的情况,然后各家支行再过会,决定产品要不要发,中间也会有专门的风险合规部查看是否合法、合规。

“为了防止‘飞单’,有的银行会对客户风控比较严谨,比如客户有大额资金往一些投资公司转账,会有银行回访,核实是否由本人意愿操作,是否是客户经理去介绍行外产品,但这都是事后的。”该零售主管称,事前转账时会有提示单,提示客户资金安全,需要客户签字,但如果客户通过网银自主转账就控制不了。“上面主要是防止客户经理偷偷摸摸干,如果银行行长想做这件事,甚至带着客户经理一起做,这个防控就没有什么可做的。”

上述股份制银行高管透露,民生银行出现该事件之后,全行业都很重视,各家银行都在自查自纠。同时,近期与理财业务有关的“飞单”也是监管层重点整治和核查的对象。

昨日,记者从多家银行证实,银监会于3月30日紧急向各银监局和银行下发了《关于开展销售专区“双录”实施情况专项评估检查的通知》,要求治理误导销售、私售“飞单”等市场乱象,对银行业金融机构销售专区“双录”(录音录像)实施情况开展专项评估检查。

银监会要求,银监局在5月20日之前将全国性银行的分支机构检查情况上报银监会;银监会相关机构监管部门和银监局在5月31日之前完成所有银行业金融机构专区“双录”评估检查并提交消费者保护局汇总;消保局在2017年6月30日前完成“双录”实施情况专项评估检查汇总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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