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上午,广州市原副市长、增城市委书记曹鉴燎(正厅级)受贿案在深圳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一审宣判。据当地媒体报道,宣判之后,曹鉴燎提出要上诉。当被法警带出法庭时,他情绪失控,大声咆哮大呼冤枉,还称身体有疾,不可能再走出监狱。
另据媒体报道,曹鉴燎称自己“没有收过别人一分钱”,相关款项都是借款以及经济往来。并当庭大喊:“他们要找黑社会弄死我的儿子。”
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在起诉书中认定,1991年至2013年间,曹鉴燎利用担任广州市天河区沙河镇党委书记、镇长,天河区副区长、区长、区委书记,海珠区委书记,广州市副市长、增城市委书记的职务便利,在广州市天河区、海珠区、增城市等地的土地开发、工程建设、物业租赁、“三旧”改造等领域为他人谋取利益,个人或他人共同索取或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7696.2674万元(包括人民币4670.0253万元、美元40万元、港币2952.5万元)。此后检方追加起诉,指控其收受广东企晟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陈泽坤贿赂款850万元。合计,曹鉴燎被控受贿金额超过8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