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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定兴县限购:外地人限购1套房 首付不低于40%(3)

2017-04-05 20:31:05  定兴政府网站    参与评论()人

三、严格商品住房价格管理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办理商品住房预售许可证或现售备案手续前,对全部房源须向县物价局进行一次性价格(一房一价)备案。备案价格应科学合理,不可明显高于周边同品质、同类型在售商品住房价格,经县物价局审核备案后,60日内不予受理上调备案价格的申请。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持价格备案证明文件向县住建局提出办理预售许可证或现售备案申请,在取得预售许可证或办理现售备案后要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及每套房屋价格。销售过程中应在商品房交易场所的醒目位置放置标价牌、价目表和价格手册,有条件的可同时采取电子信息屏、多媒体终端或电脑查询等方式明码标价。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实际销售价格高于备案价格的,县住建局停止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四)本意见实施前,已办理商品住房预售许可的开发项目且已出售的住房,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及时到住建局房管所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已办理商品住房预售许可的开发项目但尚未出售的住房,自本意见实施之日起,住建局房管所暂停商品房预售合同网签和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30日内向县物价局申请进行价格备案,并将备案证明文件报县住建局房管所后,方可进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签和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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