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有两位官员谈到个税,双双引发热议。
一位是财政部部长肖捷,在记者会上提到几点考虑,“适当增加与家庭生计相关的专项开支扣除项目。比如有关‘二孩’家庭的教育等支出……目的就是为了进一步减轻纳税人的负担。”至于大家关心的提高免征额,肖捷说,将进行综合测算,确定是否提高免征额,该提高就提高。看来存在提高免征额的可能性。
另一位是刚刚履新的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黄奇帆,在审议财政预算报告时建议,将个人所得税最高边际税率从45%降低至25%。
一提个税,老百姓自然都特别上心。不过想想中国目前的13亿多人中,有9亿多劳动力,缴纳个税人数却不到3000万,心中又难免有些酸溜溜的。
作为光荣缴税的成员,相信都会有同样的关切和疑问:个税改革究竟会改成什么样子?未来的个税体系能不能更加公平合理?
免征额、专项扣除
岛叔问,能不能用人话说说个税改革会改成什么样?我缴的税会变少吗?还是巧妙避税的壕们也得像咱一样老老实实缴税了?又或是买房子、养孩子能便宜?
关于改革,最终方向是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
敲黑板:
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是指对同一纳税人在一定时期内的各种所得分类课征所得税;纳税年度终了,再将本年度全部所得相加,按照累进税率计税,平时已缴纳的分类所得税,可以在纳税年终应缴纳的综合所得税中扣除。
新型体制下,对于普通收入群体而言,纳税额会减少吗?
按照目前的设计,考虑对应调整免征额的同时增加专项扣除,普通人要缴的个税应该是会减少的。
先看免征额。
我国有工资薪金、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劳务报酬、稿酬、财产租赁等11项所得应纳个税,免征额单指工资薪金这一项中的个税起征点。2006年1月我国将个税免征额从1980年以来的800元调整为1600元,2008年上调到2000元,2011年上调为3500元。刚想说新世纪后几乎隔两三年一调,就发现距离2011年的调整,如今已过去6年。6年间,北京的二手房均价已经从2万多涨到了5万。个税起征点真该到了提高的关口了。
但能调多高?有一组数据很有意思,1980年全国职工的月平均工资是63.5元,当时的个税起征点是800元,是月平均工资的12倍多。根据最新统计,2015年全国职工平均月薪为5169元,2016年北京市职工平均月薪7086元,已经完全覆盖3500元的起征点。
所以,今年“两会”上,有人大代表就建议,个税起征点应该调整至最低10000—12000元,想法相当大胆!
考虑通货膨胀等因素导致生活成本上升,原本隔几年就该相机调整,但至于调整到什么程度,还得拭目以待。
不过,单靠调整免征额显然不够,专项扣除也被视作支持个人买房生娃等事业的重大利好。
敲黑板:
专项扣除是在计算个人应缴纳个税数额时,将相应专项开支数额在税基中扣除,从而减少纳税额度。
比如肖捷提到,“二孩”家庭的教育费用将充抵一定税费。此外,根据国外通行惯例,未来,住房贷款利息、社保资金、教育培训等支出也可能被列为专项扣除项目。
家庭中符合扣除的项目多,也就相当于提高了起征点。同样收入的两个人,一个买了房、要赡养多位老人、抚养孩子等,家庭负担更重,未来缴纳个税会相对少些。(你是不是忽然明白为什么爸妈催着你买房结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