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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公司为中国外逃贪官洗白 展示“成功案例”(2)

2017-02-24 05:41:56  参考消息    参与评论()人

根据中央纪委官方网站的信息:2015年9月24日,在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下,中国司法、执法和外交等部门与美方密切合作,将潜逃美国14年的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邝婉芳强制遣返回中国。

美国再次向中国强制遣返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邝婉芳。

那么,被Amicus高调用作“成功案例”示范的邝婉芳,为何最终没有能够在西班牙“隐姓埋名”?

为表明其所言属实,Amicus公开了邝婉芳和余英怡被关押时,在美国联邦监狱管理局(BOP)的注册号码。

参考消息网-锐参考登录BOP网站,输入邝婉芳的注册号码查询显示,她确实于2011年9月23日被释放。但并不清楚此后的去向。

因此目前尚未有足够的证据证明,Amicus公司帮助余英怡和邝婉芳获得了西班牙公民身份,并帮她们引渡到西班牙。

此外,根据中国司法部网站,中国与西班牙在2005年7月签署了引渡条约,并于2007年4月生效。

不管Amicus的说法是否属实,如此高调地拿外逃人员给自己“做广告”,这样的“勇气”也是没谁了。

除了邝婉芳和余英怡的“成功案例”,在Amicus公司上的“协议引渡”条目下,还展示了约60个该公司运作过的囚犯引渡案例。其中包括多个身份显示为中国公民的客户,他们在美国被以走私、造假等罪名起诉后,最终都被引渡到了中国香港。

该公司的网站上,所有的服务都是明码标价。初次咨询费用是600美元,之后是每小时300美元(100美元约合687元人民币)。

Amicus多次强调自己的服务“合法”,自称并不缺少客户,“我们帮助过数百个客户”,同时保证“高度保密”。

至于如何具体的“隐姓埋名”,Amicus甚至给出了一套详细的指南,其中不少建议读起来更像“间谍手册”中才会出现的。

比如,Amicus称,当客户在自己的帮助下获得新身份后,还需要有和这个身份相配套的编造出一套“故事”(legend),而为了让自己的身份显得更真实,必须了解新身份所在国家的政治社会概况,甚至还要假冒和新身份相符的口音。而且,新身份的生日,家庭背景,兴趣爱好等等都要倒背如流。

参考消息网-锐参考注意到,在社交网站领英上,Amicus一直持续不断的发布与自己“业务”相关的文章。如《查出假护照有多难?》、《并不想生活在加拿大的中国富人》等,最新的一篇文章发布于2月11日,主题是《(加拿大)与中国签署引渡协议的提议是危险的》。

Amicus在社交网站领英上发表文章的截图。

那么,这家高调帮中国贪官“洗白”的公司究竟是“何方妖孽”?

《南华早报》多次联系Amicus要求采访未得到回应。此外,在温哥华所属的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搜索不到以Amicus名字注册的公司。而且该公司网站上所声明的温哥华地址也被证实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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