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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2017春季高考细则发布:取消少数民族加分!(2)

2017-02-23 11:55:11  人民网    参与评论()人

高考加分20分“封顶”

在考生录取时所能享受的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投档照顾上,今年由去年的5项变为了4项。根据《山东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调整我省高考加分项目的通知》,2017年取消少数民族考生加分项目。以往“山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其高考成绩总分低于省属高校调档分数线5分之内的,可以向省属高校投档,由省属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的规定今年起取消。

其余四项加分规定为:烈士子女,其高考成绩总分低于高校调档分数线20分以内的,可以向高校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在其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在其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中国台湾省籍考生,其高考成绩总分低于高校调档分数线10分之内的,可以向高校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另外,2015年1月1日之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已取得原定加(降)分项目有关奖项、名次、称号的应届毕业考生,在录取时可以享受增加5分或降低5分投档照顾。同一考生若符合上述多项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或降分,不可重复计算。

(责任编辑:刘伟 CN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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