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负责“占中”清场的7名香港警察,今天全部被判入狱两年。这个判决,让法庭外的一些香港市民当场痛哭失声。另一边,“占中”支持者和反对派媒体一片欢呼。
“占中”是大规模违法行动,香港警察在“占中”79天里,承受着违法占道者雨点般的言语辱骂、肢体冲撞、雨伞戳刺、尿液喷洒,辛苦万分地连续作战,为香港立下汗马功劳。如今,“占中”者普遍获轻判,警察却锒铛入狱,赔尽前程,是什么道理?
让人泪崩的判决
我们来看看这个案子。
2014年10月14日晚,几百名违法“占中”示威者冲上马路,用铁栅栏、装满水的大型塑料障碍物和水泥砖块,堵塞连贯香港岛东西的干道——龙和道。次日凌晨,警方动手清除路障,遭示威者抵制、纠缠和推撞,其间,被称为“大状党”的香港反对派成员曾健超向警员淋泼液体,之后拒捕。7名警员涉嫌殴打曾健超。
2015年10月,曾健超和7名警员分别被起诉。2016年5月30日,曾健超因袭警和拒捕罪,被判监5周,因刑期短而获保释。香港警队内部力挺7人,为他们筹得1000万港元,协助聘请“星级大状”应战。
2月14日,7名警察被裁定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罪名成立,并须立即收押。今天(17日)早上,英国法官杜大卫判刑时称控罪严重,以两年半作为量刑起点,考虑各被告初犯、服务社会、失去长俸及处理“占中”时承受压力,额外减刑半年,总刑期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