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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天-地-人”协同治理举措应对雾霾

2017-02-15 16:02:26    光明网  参与评论()人

当前学界、政府和社会公众对于雾霾问题的研究与治理建议多立足能源排放、产业转型、气候变化、环境容量、生态系统等角度,体现了雾霾成因的复杂性。经过深入调研,我们认为,对雾霾问题的认识应立足“天-地-人大系统”的视角,加强科学发展和协同治理。

从根本上看,推进协同治理需要积极践行生态文明理念,落实“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雾霾治理需要从以下方面加强“天-地-人大系统”的协同,推动京津冀地区成为我国区域绿色转型发展的典型示范区,加强制度保障、推进机制创新。

首先,从“天”的系统看,雾霾治理表现为日益减小的“气候容量”问题。气候容量是指在区域气候子系统(或城市局地气候系统)中,能够容纳的社会经济活动及其资源消耗、污染物排放量。基于这一理念,雾霾的产生是由于人类污染物排放超过了区域气候系统对大气污染的自净化能力。对此,应当注重提升区域气候容量,利用城市地形和气候特征,设计城市气候地图,建设城市风道、绿色廊道、城市森林和湿地系统,回补地下水,逐渐恢复城市生态系统及功能,增强城市污染物自净能力。

其次,从“地”的系统看,雾霾治理需要有“边界”和“红线”意识。一是对区域绿色低碳发展设置环境保护边界和生态红线,依据“京津冀大气承载红线”和《京津冀协同发展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逐步统一环境准入门槛、统一排污收费标准,实现环境成本的统一,严格落实京津冀地区已出台新增产业禁限目录、污染行业退出目录、污染企业退出奖励资金、规范污染扰民企业搬迁政策,防止污染产业跨区域转移;借鉴兰州等城市经验,实施严格的网格化的企业监督管理。二是基于气候本底容量设置区域碳排放/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并针对各省市的减排能力和排放特征分配减排份额,利用环境税、区域碳排放交易等市场机制推动雾霾治理的长效化。三是将雾霾治理等生态环境指标纳入政府官员的政绩考核指标,在京津冀地区内部推动建立自然资产产权交易市场,例如水权交易市场、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等,探索京津冀绿色国民账户体系。四是以建设绿色低碳城市群为目标,发展绿色经济体系,提高京津冀地区产品的能效水平和环保标准。激发企业投资建设绿色节能建筑、新能源汽车、清洁能源、高效燃煤锅炉等绿色低碳产品的积极性;鼓励京津冀地区发挥人才和地域优势,合作开展产学研相结合的科技研究,利用财政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重点企业开展技术升级、污染治理、关停并转等,推动京津冀产业优化和绿色转型。

第三,从“人”的系统看,雾霾治理主要是加强区域战略规划和协同治理。一是在国家宏观发展战略的指导下,协同设计京津冀城市群区域发展目标,基于区域总体的自然环境禀赋和发展目标,指导各省市的人口容量、土地利用、功能定位、优势产业等,促进区域内部的经济-社会-环境协同发展。二是加强减排与适应的协同措施。一方面,从生产侧、消费侧入手加强减排力度,制定并提升绿色节能建筑标准,减少建筑排放;发展城市间的立体公共交通体系,减小交通领域的排放;加强科普宣传和公众参与,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减小人居生活的能源消费和碳排放。三是雾霾治理要从应急向预防的理念转变。通过立法手段,提高雾霾的监测预报和预警水平,强化环保、气象等各部门对雾霾的不同责任,从多学科视角加强雾霾的成因及协同治理机制研究;加强对雾霾的健康影响研究,鼓励雾霾防护的科技和产品研发,在大型公共场所、交通设施(如公交车、地铁、火车,及车站、机场、医院、图书馆、影剧院、学校等公共空间),安装新风和空气净化系统;气象部门在天气预报中发布“雾霾动态迁移图”和雾霾预报,及时向社会公众通报周边地区的空气质量及动态变化过程,提升对雾霾的预报、预警和防护能力。

作者:中国社会科学院城环所副研究员郑艳、研究员庄贵阳、博士周伟铎

(责任编辑:刘伟 CN067)
关键词:雾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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