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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退房令”推出近7年 多数央企仍未执行(2)

2017-02-07 08:43:04  中国经济周刊    参与评论()人

但当年看似风风火火的动作背后,一个“地雷”已然埋下:仅仅一年后,这个允许涉足房产业务的名单从16家增加到了21家,5家新获准以房地产为主业的央企中就包含了在之后的2016年有较大扩张动作的鲁能集团。

名单的悄然扩容暗藏着国资委与央企的博弈,也预言了日后执行的艰难。据《中国经济周刊》记者了解,2012年以后就鲜有央企大规模清退的举动,只有零星的股权转让或协议出让项目出现。莫非清退行列中的央企与决策层打起了太极?

更重要的是,当时颁布“退房令”的初衷是为了响应中央的要求,为央企参与楼市泼冷水,而2016年6月楼市新一轮火爆启动至今,央企“分羹”的热情有增无减,制造出一个又一个“地王”概念,甚至被外界质疑和指责为房价大涨的推手。

据公开资料显示,截至2012年底,78家被要求“退房”的央企中,仅有不足20家央企履约退出。地方的情况也差不多。以曾经在2013年率先出台明文要求“退房”的南京为例,尽管当时就要求33家市属国企必须在2013年底全部退出房地产开发,但直到2016年,还有达来房地产开发、南京中北房地产开发、三金地产等国企现身土拍市场,角逐高价地。

中央的“雷霆震怒”似乎无法短期内根治这种痼疾。中央巡视组痛批航天科工后,虽然航天科工随后制定下发了《关于坚决落实巡视整改要求加快房地产业退出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下属单位在2016年9月30日前完成退出或转型,最终被同样有军工背景的央企保利地产接手,但如此雷厉风行的“退房”举动并没有成为广泛效仿的榜样,相反,许多“国家队”仍在加快高价拿地的步伐。

为何“大管家”政令难落地?

当下的现状难免令当初下达“退房令”的国资委显出几分尴尬的余味。

国资委一位内部人士对《中国经济周刊》表示:“‘退房令’一直都在执行的,没有听说过终止,但是实际操作起来比较复杂,比如说这些央企手里的地有些已经在开发,是不是停下来转让?退出房地产后的职工怎么安置?资产转让的价格怎么来确定?价格高了没人买,价格低了又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况且这里面还牵扯到很多方面的关系,所以执行就比较慢。”

在上海善法律师事务所主攻房地产事务的律师秦裕斌看来,“退房令”之所以7年未竟其功,根本原因在于这条“指令”本身的约束力极为有限,国资委在法理上的“软肋”,很可能为央企打擦边球留下灰色地带。

“严格来说,‘退房令’是2010年3月18日下午国资委召开新闻发布会上宣布的,这条‘命令’不是以部门规章形式发出的,是否以规范性的红头文件形式发出不得而知,因此,它的强制性较弱。”秦裕斌对记者介绍说。

“目前法律位阶较高、较为重要的国有资产管理活动法律规范是《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其中规范了国资委作为国务院直属特设机构的行政职能,是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负责监督管理企业国有资产,我们可以将这里的‘出资人’看成《公司法》中的股东,‘国家队’的股东是国家,国资委就是它的代言人。”

“央企、国企是否从事房地产开发事业应当经过股东大会的决议作出决定,国资委形同‘股东’,要将央企不从事房地产开发活动的意志变成企业的意志,法律本身不禁止,但要求必须经过法定的程序来实现,仅仅使用行政手段做出强制性规定的效果肯定是大打折扣。”秦裕斌对《中国经济周刊》坦言。

国资委真的能管得了国企吗?

关键词:国资委退房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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