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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原市长落马前见“大师” 被告知“有惊无险”(3)

2017-02-04 09:27:48  中纪委网站    参与评论()人

“栾庆伟的德与才,是无法匹配和驾驭手中的权力的,他最终成为权力的俘虏,是必然的。”栾庆伟案发后,他的多名同事这样告诉办案人员。

栾庆伟谈及自己的经历时说,开始时他在纷繁复杂的利益诱惑面前,内心也曾经历过激烈的斗争。不幸的是,价值观的扭曲和“侥幸攀比心理”让理智在与贪欲的较量中,没经过几个回合就败下阵来,“总觉得,这种事,天知地知、你知我知,都是自愿送的,甚至是三番五次、推都推不掉,又不会有人告发检举,不会出什么大问题。平时,为了掩人耳目,我对下属的钱,小企业的钱一概不收,给人一种廉洁的假象。九十高龄的老父亲也曾多次提醒我,不要做违纪违法的事,不要做不该做的事。可惜我一点也听不进去,根本没当回事,现在后悔晚矣,侥幸攀比心理要不得啊!”

谈到自己腐败行为造成的危害,栾庆伟忏悔道:“由于我的违纪违法行为,给组织造成了不良影响,特别是我没有珍惜夫妻感情,也没有用心呵护好家庭,给我的家庭和孩子带来了灾难,教训是极其惨痛的,代价是极其沉重的,人生没有回头路啊!”

党性在老板的“围猎”中丧失

有些商人把商业交换规则“嫁接”到了权力运作上,把权力上的“帮助”赋予了“价格”,形成了一种畸形的交易关系。有的商人认为只要送得出,不怕收不回,为此,他们精心选择“围猎”对象,并不断变换花样,本人攻不进就攻向身边人,就攻向“朋友圈”。

栾庆伟没有恪守官商交往的“君子之道”,没有把握好公私分明的界限,和商人过度交往中倒在了“官商勾肩搭背”的陷阱里。栾庆伟案涉及多名民营企业老板,他们用金钱利诱麻醉了栾庆伟的警戒意识,致使其党性全失、防线大开。在被老板们“围猎”的同时,栾庆伟也成了党纪惩处的对象。

2007年6月份,开发商王某出资建设研发中心,建成后高新区回购。大楼建成后,王某约栾庆伟在茶馆喝茶,临走时给栾庆伟留下一盒茶,盒内有5万美元。栾庆伟说,“第一次收这么多钱,虽然心里有些不安,但还是留下了”。

有了第一次就有第二次。此后,栾庆伟经常到王某开办的体检中心,晚饭后喝个茶,谈谈有关情况,分手时王某都要在栾庆伟车上放点钱,总计100多万元人民币。2009年夏天的一个下午,王某到栾庆伟办公室汇报项目情况,临走时将一个塑料袋放在栾庆伟办公桌上,说是图纸,请栾庆伟看看,档案袋里装了40万美元。栾庆伟说,“这是我第一次收这么多钱,当时特别后怕。”

栾庆伟到大连高新区后,开发商冯某希望得到栾庆伟的支持。2010年秋天的一个下午,冯某说给栾庆伟送点水果,将一个黑色皮箱子放在栾庆伟的车上,栾庆伟打开之后发现是100万元人民币。栾庆伟在交代时说“其实,嘴上说是水果,里边究竟是什么,大家心里都清楚”。

2011年秋天,开发商王某晚饭后约栾庆伟顺道到他家坐一会儿,谈谈有关项目情况。临走时,王某把一个黑色拉杆箱交给栾庆伟,栾庆伟急忙回到办公室,打开一看,竟是100万美元。栾庆伟说“这是我收钱最多的一次,贪欲已发展到难以想象的程度了,太可怕了”。

案例剖析

文质彬彬的“跨界”教授官员,何以走上了腐败之路?高级知识分子又如何向“鬼神”寻求寄托?栾庆伟一案令人警醒。

一是党员领导干部要正确看待自己。栾庆伟从一个普通的农家子弟成长为党的领导干部,每一次进步,都离不开组织的培养与信任,但随着个人的成长、环境的变化,他的“特权思想”萌发,渐渐发展到“思想上不在党”,热衷于封建迷信,丧失了党性观念和党员的资格标准,无尽的欲望驱使他走向贪腐的迷途。党员干部只有正确对待名利、地位、权力,才能战胜形形色色的错误思想。

二是手莫伸,伸手必被捉。栾庆伟善于“巧妙伪装”,不收小钱小物,借以树立自己的“廉洁形象”。自以为很聪明,可以瞒天过海,实则“聪明反被聪明误”。栾庆伟更多的是心存侥幸,不愿相信事实而已。

三是要加强对“一把手”的任用考核和日常监管。在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形势下,必须抓住关键少数,进一步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要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把严明党纪体现到对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中,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发现苗头及时提醒,触犯纪律及时处理,不要使小错误演变成大问题。

四是权力和贪欲相伴必定导致腐败。党员领导干部面对各种形式的诱惑,任何时候都不能自我麻痹,让别有用心的人乘虚而入。不正当利益的背后往往是陷阱,暗藏着对方更大的利益请托,如果不守住做人、处事、用权、交友的底线,保持定力,就会为自己的行为付出惨痛代价。(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赵国利整理)

(责任编辑:刘伟 CN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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