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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新闻“标题党”赚了眼球 丢了节操!(1)

2017-01-29 10:44:26  人民日报    参与评论()人

原标题:赚了眼球 丢了节操(互联网前沿追踪)

《可怕!一个七岁孩子竟对成年人做出这种事!》《他没车没房,凭什么获得美少女疯狂垂青!》……当下,这些惊悚猎奇的标题经常出现在朋友圈中,动辄上万的阅读量和转发量也显示着这些“信息垃圾”巨大的市场潜力。

“标题党”是移动互联网时代的一颗毒瘤,成为信息时代藏污纳垢的重灾区。大量的虚假信息、违法信息、垃圾信息都隐藏在“标题党”的名义下,传播速度惊人、社会影响恶劣。

日前,国家网信办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标题党”专项整治工作,能否斩断“标题党”这颗毒瘤,标题制作是否有“规”可循,这些热点话题再次进入公众视线。

读者是最终受害者

标题原本是一门艺术,但“标题党”却让艺术变了味。

打开《凌晨6点发生重大血案,一家34口被残忍杀害,其中一名有孕在身》,看到的却是30多只死老鼠的照片;打开《福建宁德幼儿园起火多名幼儿被从2楼扔下》,看到的却是火灾时教师将孩子抛到逃生气垫上、无一伤亡的视频……不少普通读者屡屡上当受骗,对媒体甚至社会失去了信任和信心。

《“拼爹”难拼出美好未来》成了《党媒:“拼爹”只要不违法乱纪也是人之常情》,《中国经济:新常态,新在哪?》成了《党报谈新常态:中国经济受不了像过去那样高速增长》,《降成本,该怎么涨工资》成了《人民日报刊文:近几年工资是不是涨得太快了?》……主流媒体频频“躺枪”,遭到舆论的口诛笔伐,却百口难辩。

“标题党”借流量、转发和打赏自己赚得盆满钵满,却扰乱了新闻行业的正常秩序,让普通读者和主流媒体深受其害。

“标题党”到底侵犯了哪些权利?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认为,“标题党”首先伤害了公民的知情权。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法官马秀荣则指出,“标题党”的行为可能构成对著作权的侵害,《著作权法》规定了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其次,“标题党”的歪曲诽谤等行为,也可能损害原作者或新闻当事人的名誉权。

社会民生新闻是重灾区

房价、医疗、教育、股市……这些与社会民生息息相关的领域,一向是大众关注的热点,也是“标题党”的重灾区。特别是没有采编权的商业门户网站只好在标题上大做文章,以获得网友的点击和关注。

借着大众对“毒跑道”的热议,一篇针对北京西城小学生流鼻血的新闻根本没提到白细胞,标题却被改成了《北京西城多名小学生同天流鼻血 白细胞计数不正常》;借着老百姓对医药体制的关注,一场主题是人口老龄化和二胎政策的演讲,被安上了《全国政协副主席:药价虚高到了让人咋舌的地步》的标题;借着房价上涨和楼市调控的热度,《全国密集严打楼市违规震惊开发商 住建部:为了逼出楼市泡沫》被炒为《住建部人士:此次楼市调控是中央领导亲自下的批示》。

为何社会新闻、民生热点成“标题党”重灾区?朱巍指出:“根本原因在于现在的互联网经济是关注度经济。关注高了,流量多了,才有广告投放,网站才能赚钱。”为了获取关注度,“标题党”们在热点新闻上推波助澜、煽风点火,也在所不惜。

“标题党”为了争夺关注和流量而剑走偏锋,其实是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标题党’进行的是大规模、低价值的毛坯式生产,片面追求廉价的流行,可能会导致‘劣币驱逐良币’的结果。”中国社科院信息化研究中心秘书长姜奇平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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