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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女需还前夫债务 人大代表:应修改婚姻法24条(2)

2017-01-17 03:51:56  剥洋葱people    参与评论()人

她们都是“24条公益群”的成员。这个群体称呼自己为“24条受害者”。他们的故事大致相似:因为前夫或出轨、或家暴、或赌博等种种原因,夫妻感情破裂,然后离婚。离婚之后,若干债主突然而至,称前夫欠下了不小的债务,要求另一方还钱。

难以逾越的障碍

按汤婷她们的说法,她们既非举债者、也自称不知情,但他们很难得到法官的支持。被债权人起诉至法院之后,多半都会输掉官司。

法官判决依据的是关于婚姻法的一条司法解释。2004年4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开始实施,其中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24条公益群”曾统计过中国裁判文书网上以“24条”判夫妻共同承担债务的案件:2014年、2015年分别超过7万件,覆盖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2016年适用二十四条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案件中,有至少1.5万件的被告声称,自己是“被负债”、对原配偶的举债并不知情。

“24条公益群”的一项调查显示,“24条受害者”中87.1%为女性;80.6%受害者受过高等教育,、其中将近7%是硕士以上高等学历;他们中间的86.7%拥有稳定的工作及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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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条受害者”呼吁婚姻法能“规范债权,共债共签”。受访者供图

剥洋葱采访了十多位群成员。她们多数还没来得及从离婚的阴影中走出,又不得不面临突如其来的巨额债务。第一次接到法院传票时,郑忧(化名)在前一天刚确诊自己患了癌症,几项打击叠加,让这位带着两个孩子的单亲妈妈既愤怒又绝望,她一下子失控,将法院的传票撕烂,但过了不长时间,她又一边默默地流泪一边用透明胶粘好传票。

时至今日,回到出租屋内,汤婷都要一口气走到顶楼,确认无人跟踪后,才下几层楼回家。年幼的女儿一同经历这一切,一次回家,帮助照看女儿的母亲在厨房炒菜,没听到她的敲门声,汤婷自己开门后,发现女儿吓得躲在桌子底下。

这位还不到3岁的小女孩,以为又是讨债人上门。“原来是妈妈,你吓死我了!”小女孩从桌子下冲出,将妈妈紧紧抱住。

现实生活中,24条成为一道难以逾越的障碍。记者采访的十多起案例中,绝大多数都以被负债者败诉而告终。

姚静是安徽省淮南市一名中学教师。两年前,姚静刚经历了一段失败的婚姻,2015年1月12日离婚。此前,她和前夫已经分居了将近一年。2016年7月,她被债权人起诉至法院,债权人称,其前夫借了86万,逾期未还,现在联系不到人,只能找她还钱。姚静认为这笔钱她毫不知情,而且还是前夫在两人分居期间举债的,她没用一分钱,因而自信官司能赢。

2016年9月28日,姚静接到败诉的判决书。当天正是姚静的生日,她哭得稀里哗啦,对法官充满了不解和怨恨。后来,这名法官和姚静律师沟通时解释,因为有24条在,他没办法不如此裁判。

这是姚静真正了解24条的开始,当地法院一位对其身怀同情的法官说,即使他们一审判姚静不承担前夫债务,但原告上诉之后,因为24条在,二审还会改判。

1月10日下午,云南曲靖某事业单位员工朱桂华唯一的住房降价15%进入第二轮拍卖。

离婚第二天,前夫失联。从此开始,几乎每天都有不同的人找到朱桂华要求还钱,因为前夫的举债,她先后4次被债权人起诉,目前3起案件朱桂华已败诉,3起案件涉及金额6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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