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昨日闭幕的中纪委七次全会上,两名中纪委委员被处理,分别为曾任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的王仲田,和交通运输部党组成员李建波。
会议公报称:全会审议并通过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王仲田同志严重违纪问题、李建波同志违纪问题的审查报告,确认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之前作出的给予王仲田同志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给予李建波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其辞去中央纪委委员职务的决定。
王仲田李建波都曾在中办工作
公开履历显示,王仲田、李建波都曾在中办工作。
王仲田生于1956年7月,现年61岁,陕西榆林人,毕业于陕西师范大学,曾在中央党校担任中央党校政法教研部政治学教研室主任、中央党校科学社会主义教研部副主任等职。
王仲田
1999年至2015年1月,王仲田曾在中办工作,历任中央办公厅调研室政治组助理巡视员、副组长、组长,中央办公厅秘书局副局长兼法规室主任、秘书局局长等职,并于2011年9月走上中央办公厅副主任岗位。
李建波生于1959年2月,现年58岁,河南巩义人,1981年大学毕业后,先后在河南省洛阳地区纪委、河南省委办公厅、中央纪委研究室、山东省临沂市委、中央办公厅工作,曾任中央办公厅调研室政治组副组长、副巡视员,中央办公厅调研室科教组组长,中央办公厅秘书局副局长兼中央办公厅法规室主任、巡视员等职,并在2003年9月至2012年3月间,担任中央办公厅机要交通局局长。
李建波曾任职中纪委驻交通运输部纪检组
2012年11月,王仲田当选中共第十八届中纪委委员。离开中办后,王仲田于2015年1月,出任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一年后,国务院于2016年3月,免去其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