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读记者独家获悉,2016年“天网”行动以来到案的第19名红通人员裴健强日前被法院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罚金20万元,并责令其退赔贪污的公款。
裴健强曾因犯走私普通货物罪被判刑,假释期满后因涉嫌贪污被立案,取保候审后潜逃至非洲几内亚共和国,此后混迹街头巷尾,做过厨师、翻译工作,后经营一家洗浴中心。
其到案后交代,他只因车被撞了想买辆新车又拿不出钱,于是动用了公款。
裴健强被列为重点追逃对象
2016年1月1日,外逃7年的“百名红通”10号嫌犯裴健强被抓获归案,这是“天网”行动以来到案的第19名百名红通人员,也是北京市在境外抓获的第2个红通人员。
裴健强,男,48岁,北京市人,原中企国际合作有限责任公司进出口部负责人,涉嫌贪污罪,2009年11月潜逃出境,国际刑警组织红色通缉令号码A-3517/5-2010。
裴健强旧照
深读获悉,2015年中央开展“天网”行动,曝光百名红通人员后,北京市将裴健强列为重点追逃对象。
在摸排线索过程中,西城区检察院接到群众举报,称裴健强在非洲西部国家几内亚。北京市追逃办、市区检察院经研判核实,确定裴健强藏身在几内亚首都科纳克里市,经营一家洗浴中心,有涉黑背景。
在中央追逃办的指导下,北京市追逃办迅速成立由市纪委牵头,市检察院、市公安局等单位组成的工作小组,全力开展对裴健强的缉捕工作。
经过外交部、公安部、我国驻几内亚大使馆等多部门的配合准备,工作小组奔赴几内亚,与几内亚司法执法部门全力合作。
2015年12月25日,裴健强被几内亚警方抓获归案,裴健强自愿接受遣返,并由几内亚警方于同年12月30日移交给中方追逃小组押解回国。在没有航班直飞国内的情况下,工作小组辗转塞内加尔、埃塞俄比亚等国将其押解回国。
截取公款买车后又潜逃几内亚
据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指控,时年48岁的裴健强于2003年5月29日,在担任中企国际合作有限责任公司进出口部负责人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从该公司账户截取公款人民币29.97万元购买一辆大众帕萨特小型轿车供其个人使用。
2009年6月23日被抓获归案后,裴健强随后于2009年11月12日外逃至几内亚共和国。2015年12月25日,裴健强被羁押,后于2016年1月1日被逮捕。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裴健强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共财物,其行为已经触犯了我国《刑法》相关规定,应当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根据北京检方2016年1月1日通报显示,2003年5月,裴健强曾为中企国际合作有限责任公司(中企国际)进出口部负责人,在担任该职务时,其涉嫌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公款20余万元,并挪用资金数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