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政府选举管理委员会23日宣布,第五届特区行政长官选举的提名期由2017年2月14日开始,3月1日结束。
选举管理委员会通过特区政府新闻处网站发布消息称,第五届特区行政长官选举的提名期及委任选举主任的公告23日刊宪。选举管理委员会委任高等法院上诉法庭法官朱芬龄为本次选举的选举主任。
本次特区行政长官选举定于2017年3月26日举行。任何香港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没有外国居留权、年满四十岁,并在香港通常居住连续不少于20年,均符合资格获提名为候选人。候选人获提名资格详情载列于《行政长官选举条例》第13条,丧失该资格的详情则载列于第14条。
每名候选人的提名须由不少于150名选举委员签署。(央视记者金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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