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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打虎”进入高潮:建国以来最震撼的成绩单(2)

2016-12-19 04:30:27  长安剑    参与评论()人

黑龙江省委原常委、大庆市委原书记韩学键

安徽省政协原副主席韩先聪

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原副主席赵黎平

广东省政协原主席朱明国

环境保护部原副部长张力军

其中赵黎平除了身犯受贿罪以外,还犯故意杀人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非法储存爆炸物罪,被依法判处死刑。作为高级领导干部,不仅卖官鬻爵,还持枪杀人,被判处死刑也是首例。

在这一大波大老虎中,还有一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是广东省政协原主席朱国明,经审理,法院认定他受贿1.4亿元,另有9104万元财产来源不明。

今年宣判4人贪腐过亿

长安君注意到,十八大以来,一共有6名贪腐官员涉案金额超亿元,他们是白恩培(2.4676亿)、朱明国(1.41亿)、周永康(1.3亿)、金道铭(1.2亿)、万庆良(1.1亿)、毛小兵(1.05亿)。6人中,周永康在2015年被判处无期徒刑,有4人都是今年获刑,青海省委原常委、西宁市原市委书记毛小兵今年初在兰州中院受审,法院尚未作出一审判决。

在中国的反腐决心已经凝结为密集反腐行动的今天,28虎落马令人惊叹。而这背后,更离不开法治精神与政法小伙伴的努力作为:

一是平等司法,一以贯之。

法治之所以能够成为中国崛起的治理路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法律的平等与中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的保护与惩处不会因任何人的身份、地位、职务、功绩有所区别。在28虎中,中央军委原副主席、郭伯雄,全国政协原副主席,中央统战部原部长令计划两名副国级官员的受审过程,尤为引人关注,也是法律平等原则的最好展现。

郭伯雄、令计划获无期徒刑,粉碎了坊间“刑不上副国级”的隐秘传闻,而严格依法进行的庭审过程,更是打了某些外媒“反腐有政治因素”诡谲言论的脸。

二是依法审理,罚当其罪。

梳理28名官员所获刑罚,1人死刑,2人死缓,6人无期徒刑,17人获10年以上有期徒刑。其中,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原副主席赵黎平除“贪官标配”的受贿罪外,还被法院认定犯“罪行极其严重”的故意杀人罪,成为十八大后被判处死刑的“首虎”。而全国人大环资委原副主任委员白恩培,也因2.46亿元的“创纪录”受贿金额,“有幸”成为《刑法修正案(九)》实施后,被处“终身监禁”的第一人。

在法治国家,法律是每个人的行为指引。作为最具有刚性的法律秩序,刑法以“罪刑法定”、“罪责刑相适应”为基本原则。这就是说,依法追究犯罪者的刑事责任,必须以刑法规定为唯一依据,不能超越法律范围减轻或加重被告人的刑罚。让所有犯罪者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不多不少的应有代价,这是法治在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间寻得的平衡点。

三是依法公开,信息透明。

司法活动受国家财政保障,也因此应当受到人民群众的监督。尤其是落马的“老虎”们均曾主政一方,其案件进展备受关注,也因此具有难得的法治教育价值。

今年尘埃落定的28起案件中,除令计划案的犯罪事实、证据涉及国家秘密,郭伯雄案件中证据涉及军事秘密,人民法院依法决定不公开开庭审理外,其余“审虎记”均依法公开。而即使是不公开审理的案件,法院也依据法律规定,最终进行了公开宣判,并通过媒体主动公布有关案件情况。事实上,这些诉讼案件的公开,绝非自庭审始。据媒体此前统计,截至今年10月21日,最高检已通过其官方网站公布职务犯罪大要案信息322条,其中新增立案侦查省部级以上官员21人,提起公诉35人,提起公诉的人数已经是去年提起公诉总人数(22人)的1.5倍。

面对谣言,事实是最好的回击。可以说,正是司法机关日益主动开放的姿态,让“暗箱操作”的质疑止步于公开的自信。

早在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就曾充分强调依法反腐的重要性,彼时,今日的笼中虎或许正是台下听众。却不知他们站在法庭上时,是否也会回想起当日的心中惴惴。

当每个弄权贪腐者都能依法受到惩处,当法治精神、法治方法深入官员与百姓的心中,我们终将不再“谈虎色变”。

2016即将结束,全面从严治党与依法反腐,政法君永远在路上。

(责任编辑:高宗影 CN060)
关键词:打虎反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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