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三年30次会:习近平的全面深改“加速度”
2016年12月5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召开第三十次会议。全面深化改革启动3年来,在习近平总书记直接领导下,中央深改组的30次会议,牢牢把握改革正确方向,及时提出阶段性任务目标,着眼全局性重大问题进行顶层设计,审议通过198份改革文件,狠抓改革举措落地,直面问题点穴开方……
全面深化改革行至中期,站在30次会议的节点,回首不平凡的3年,全面深化改革的走势图清晰呈现,一张亮丽的改革成绩单不负众望。
5日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用四个“有利于”为改革指明前进方向。
他深刻指出,要总结经验、完善思路、突出重点,提高改革整体效能,扩大改革受益面,发挥好改革先导性作用,多推有利于增添经济发展动力的改革,多推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改革,多推有利于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的改革,多推有利于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性的改革。
全面深化改革,伟大时代的勇毅之举。
2013年11月12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吹响了全面深化改革的号角。
《决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
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决定》明确了这一轮改革任务的时间表——
到二〇二〇年,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决定性成果,完成本决定提出的改革任务,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2013年12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决定成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由习近平任组长。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负责改革的总体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主要职责是研究确定各领域改革的重大原则、方针政策、总体方案;统一部署全国性重大改革;统筹协调处理全局性、长远性、跨地区跨部门的重大改革问题;指导、推动、督促中央有关重大改革政策措施的组织落实。
2014年春节前夕,1月22日,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深改组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工作规则,设立了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民主法制领域改革、文化体制改革、社会体制改革、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纪律检查体制改革6个专项小组;审议通过了《中央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重要举措分工方案》等,标志着全面深化改革正式进入施工期。
时隔1个多月,2014年2月28日,习近平主持召开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对序盘阶段的改革工作提出了总要求。以336项重要改革举措为经纬,制定了2014年工作要点,排出当年要完成的重要改革任务。
从那时起,中央深改组保持着“每月一会”的基本频率。
2013至2020,7年时间坐标。如今,全面深化改革进程近半。
审时度势,快马加鞭。3年来,中央深改组30次会议,共审议通过198个文件,平均每次会议审议通过文件6.6个。
细化分析可以看出,中央深改组审议文件呈现“加速”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