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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滨海新区试行干部容错免责 保护实干者(2)

2016-12-05 07:43:27  人民日报    参与评论()人

三是“撞钟先生”,懒政、惰政、怠政,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

四是“好好先生”,不敢担当,不敢得罪人,没有原则,没有立场,什么都好,就是不履行自己的职责。

办法把“下”的情形细化为12种。重点针对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即那些“批评教育不管用、纪律处分够不上、不贪不腐但不为”的干部。不适宜情形又细化为守规不严、精神不振、能力不够、业绩较差、作风不实5类情形、22种具体表现。

两个办法还需在执行中修正完善

当前,全市上下正在深入贯彻中央对天津工作提出的“三个着力”的重要要求,加快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新修订的《天津滨海新区条例》,明确要鼓励创新、宽容失败。

“两个文件紧扣‘治理为官不为、激励担当干事’这个主题,针对目前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在干部队伍中引起热烈反响。”

区委办公室副主任杨立东介绍说。

“两个办法的出台免除了干部创新的后顾之忧,让更多勇于、敢于创新的干部少一些纠结,多一些实干。”中心商务区管委会副主任杨德宏有些感慨。

“两个办法,发力点不一样,目标却是一致的。能上能下,一压一拉,形成合力,都是为了鼓励干部积极作为。”滨海新区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张晨光说。

“制度机制创新是一个不断探索实践的过程。出台这两个文件,坚持宽严相济、刚柔并重,对完善干部管理机制是一次积极探索。”滨海新区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韩远达表示,“目前这两个办法还在‘试行’阶段,实际执行中将不断总结、修正和完善。”

(原题为《让实干者敢干让无为者无位》)


(责任编辑:李东舰 CN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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