忏悔人:徐广
原任职务:江苏省建湖县恒济镇党委书记、建湖县环保局局长(副处级)
触犯罪名:受贿罪
判决结果:2016年8月8日,江苏省盐城市中级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零三个月,并处罚金40万元。
犯罪事实:2008年下半年至2015年春节前,徐广在担任建湖县恒济镇党委书记、建湖县环保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单位及个人谋利,收受贿赂合计价值人民币76.1万元。
我从一名小学代课教师成长为副处级干部,又从副处级干部沦为今日的囚徒。35年的工作历程,却在自己52岁时以悲剧形式落下帷幕。在接受调查的这段时间里,我从懊恼到悔恨、从诚惶诚恐到痛心疾首、从以自我为中心到对家人无比的愧疚和思念,经历了人生痛苦的裂变。是什么让我迷失方向,使一盘输不起的棋被我输得干干净净?
收受第一笔钱是和某企业家在境外出差时,当时特定的环境使我放弃了自律、忘记了身份、丧失了原则。但受贿罪是没有时空之分的,只有我自己思想上的放纵和廉洁自律操守的丧失。我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建湖县恒济镇任党委书记期间,这个阶段我官本位思想严重,价值观扭曲,总是打起个人“小九九”,以自己的官位来设定人生。我把特定条件下,交往方式与情感交流错了位,对交往、交换、交易的过程和结果不设防,温水煮青蛙,一朝醒来我已是戴罪之身。
我辜负了组织厚望,忘记自己对组织作出的庄严承诺,丧失了一名领导干部应有的职业操守,没有像当初入党宣誓一样从一而终,而是对组织纪律不再敬畏、对警示教育无动于衷、对自己的错误听之任之,事关原则问题往往我行我素。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也是由于我放松了学习和对自己世界观的改造,导致理想信念动摇,随波逐流、作风浮躁、精神空虚。现在我才知道人生只有充实才是幸福的、只有严谨才是踏实的!其实给予家人最大的财富应该是平安,是亲情和天伦之乐,是精神财富而非物质利益。如今,金钱能买回我的自由吗?能救赎我的心灵吗?我受贿70多万元,丢掉的是我近10万元年薪,还有养老保险、医疗等各种资金以及延续若干年政治、社会地位乃至人格尊严。
我特别爱面子,现在却已颜面扫地;我是家里的顶梁柱,现在成了家人痛苦、担忧的对象;我崇尚孝顺,却给年迈多病的父母带来巨大的伤害;我一直憧憬着把美好的一切奉献给孩子,却让孩子蒙受如此大的打击。我刚五十出头,也曾想厚积薄发,迎来政治生涯新的春天,如今却成为人们嗤之以鼻的阶下囚。人生没有彩排,只有现场直播,要正确懂得取舍、对待得失,请广大党员干部切勿重演我悔之晚矣的人生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