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中国新闻 > 正文

红通16号:逃亡7年惶惶不可终日 怕听到自己真名(4)

2016-10-31 09:19:46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红通16号:逃亡7年惶惶不可终日 怕听到自己真名2

红通16号:逃亡7年惶惶不可终日 怕听到自己真名3

在孙新外逃的日子里,中国的反腐败力度越来越大。2014年,公安部启动“猎狐行动”,2015年3月,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会议决定,正式启动多部门协同作战的“天网行动”。按照“天网”行动统一部署,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集中公布了针对100名涉嫌犯罪的外逃国家工作人员、重要腐败案件涉案人等人员的红色通缉令,其中就包括孙新,他位列红色通缉令第16号。而此时,远在柬埔寨的孙新仍然不敢跟家人联系,偶尔一次上网看新闻,却看到了红色通缉令上自己的名字和照片。

记者:看到照片的那一刻,想到自首吗?

孙新:我想回来,但是想自首回来,想起来亏这么多,处罚肯定轻不了。你不回来,你永远在外头,亲人也见不到,客死在异国他乡。父母去世的时候,你可能都见不到一面,这种矛盾的心情,一直缠绕着我,我就不知道该怎么做。后来就放任了,得过且过了。每天想都很痛苦,很痛苦,不知道该怎么抉择。

2015年6月的一天,孙新不需要再自己做选择了,他从几个陌生人的口中,听到了自己的名字。

孙新:警察叫我名字了,我知道肯定不可能再躲再藏了。六七年后再次听到自己的真名。

红通16号:逃亡7年惶惶不可终日 怕听到自己真名4

法官:从宽判决对海外逃亡的犯罪分子是警示也是宣传

2015年6月8日,孙新被押解回国。这是“天网”行动公布百人红色通缉令后,北京市首个被抓回的被通缉人员。

庭审现场:

判决如下,被告人孙新,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6个月。

记者:犯罪事实,一个是他没有自首的情节,第二个是他挪用公款的数额1800多万,应该算是巨大,为什么给他这样一个量刑?

法官:今年4月18日,新的司法解释出台之后,调高了数额巨大的起刑点,现在调到500万了,数额巨大不退还500万,判处有期徒刑10年以上,这是一个考虑。第二个,我们考虑到他对犯罪事实如实供认,真诚的悔罪,从这两点考虑,对他做出了以上的判决。

记者:这样的一个从宽,对于整个法律制度来说意味着什么?

法官:想向现在还在海外或者境外逃亡的这帮犯罪分子,对他们是一个警示,或者是一个宣传的作用,不论犯了多大的罪,回来,回国,接受我们的审判,争取一个从宽的态度,司法机关会考虑,主要是有这样一个引导的作用。

对于有期徒刑十四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的判决,孙新没有上诉。

孙新庭上陈述:

我挪用公款用于证券交易,并产生了亏损,给国家财产造成巨大的损失,我也感到罪行沉重,事情败露后,我没有勇气担当,我采取了逃避责任的做法,在境外我举目无亲,不知道去哪儿,想起祖国,想起亲人,我有时候潸然泪下,后悔莫及。我希望法律能给我一次赎罪的机会,让我用自己的余生再给社会做点贡献。

首页上页1234  4
(责任编辑:郭丽颖 cn04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