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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股评家”推荐股票是为股民设陷阱

2016-10-26 06:35:16  新闻晨报    参与评论()人

各种把个股涨跌、大盘走势分析得头头是道的“股评”节目,吸引了不少股民关注,节目中信誓旦旦推荐“优质股票”的“股评专家”更是得到大批拥趸。但是,这些“大师”为什么能精准把脉股市走势,既然对股市走势这么有把握,为何不闷声发大财?

昨天上午,市公安局经侦总队披露了本市首起“抢帽子”操纵证券市场案,揭开了里面暗藏的玄机,撕下了“大师”们的面具:有些“专家”推荐的股票,实际其已暗自建仓,利用媒体平台获取散户信任,鼓动粉丝“一拥而入”,等股价做高,他就全部抛售,赚得满满当当。

股评家”先建仓再鼓风

2012年,身为某证券公司经纪人的朱某,深感自己辛辛苦苦拉客户买卖证券赚取佣金的收入实在太低,而且极其不稳定。碰巧此时,朱某全家都喜欢收看的某财经频道一档股评节目,发布了招聘股评嘉宾广告,朱某立即投出了自己美化后的简历。在通过节目组的面试后,朱某顺利坐上了股评节目嘉宾主持的座椅,从此开始了股评大师“朱老师”的职业生涯。

朱某不仅定期上节目侃侃而谈分析股市大盘以及个股,还经常出席一些讲座或者节目的线下见面会,开始拥有了大量的拥趸。

转眼到了2013年,朱某已经在股民圈中稍有人气,也在大量的粉丝身上看到了赚钱的“机会”,顺势建立了一个“财富人生核心群”。就在他每次参加节目当天股票开市时,朱某会从看好的股票中挑选一只,随后构思一下关于这只股票的一些推荐或者评价语言,比如板块前景、利好消息等,并且利用多个证券账户大量买入。同时在“核心群”里提前放风,吸引忠实粉丝跟随买入。

之后朱某便满意地关上了电脑,拿出整理好的衬衫西装,打扮妥当后匆匆出门,赶到电视台,参加晚上某股评节目的直播。

在节目中,朱某按照事先想好的计划,将自己已大量买入的股票向广大观众大加评论。而收看该节目的观众,特别是广大老年观众,看到节目上嘉宾对大盘以及个股点评得头头是道,便跟风买入了他们评价或者推荐的股票。

殊不知他们眼中的这位“专家”在推荐后的次日,当大量观众买入拉高股价后,便抛掉了他口中所谓的“优质股票”。而广大观众还在傻傻地等待这些股票真能如这些嘉宾口中所讲的一样“有机会”或者“强势上涨”。

“抢帽子”操纵股价被识破

事情总有败露的一天,徐先生曾是“朱大师”的忠实粉丝,但他慢慢发现跟随大师的脚步却步步“踏空”,感觉不靠谱。同时,为了鼓动忠实粉丝跟风,朱某经常在上节目前晒出他操纵多个账户的买进记录截图发到“核心群”里,徐先生觉得里面有猫腻,于是向相关部门进行了举报。

上海公安经侦部门接报后经过侦查发现,2013年3月至2014年8月,犯罪嫌疑人朱某在担任某证券公司经纪人期间,实际控制多个证券账户,采取对多只股票先行建仓买入后,于当日或次日在某股评节目中对该些股票公开作出评价、预测或投资建议,并造成节目中评价或者推荐的多只股票在播出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成交量放大明显。嗣后,朱某再于节目播出后1至2个交易日内将股票全部卖出,交易金额约4000万元人民币。

上海公安经侦部门指出,我国法律将“证券公司、证券咨询机构、专业中介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媒体或者自媒体上对上市公司或者其股票公开作出评价、预测或者投资预测,以便通过期待的市场波动取得经济利益的行为”定义为“抢帽子”交易,属于操纵证券市场犯罪的手法之一。目前,朱某因涉嫌操纵证券市场罪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记者从徐先生处得知,朱某就是某财经频道一档知名股评节目的嘉宾“朱炜明”。

记者查询证监会网站得知,早在今年7月份证监会就曾披露,朱炜明因实际控制3名亲属的证券账户买卖股票、操纵证券市场的违法行为,决定对其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此决定,朱可在6个月内提起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决定继续执行。

股民不要轻信“专家”推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操纵证券、期货市场,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上海警方提醒,证券业从业人员要严格遵守职业操守,践行行业规范,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行政监管部门及公安机关会严厉打击证券领域违法犯罪行为。

广大股民不要轻信所谓的“大师”、“专家”对个股的推荐,莫让“专家”变“庄家”,对于股市的投资还应回归到对市场价值的理性判断。

媒体在邀请嘉宾时,要加大对其身份审核,并对节目中所阐述的观点严格把关,杜绝有不法分子将媒体当成作案平台牟取私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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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高宗影 CN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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