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副院长勒索市委书记调查
河南省舞钢市位于豫中,隶属于平顶山市。
2016年8月底以来,一起“法院副院长敲诈市委书记”的新闻,让这个人口不足32万的县级市声名远播。
该事件主要涉及三人:当了近10年的分管刑事审判工作的舞钢市人民法院原副院长王跃、该法院执行局原执行员(干警)魏德明、舞钢市原市委书记祝义方。三人中,王和魏是法院的同事,又是私交很深的朋友。
目前,上述三人均已获刑。
今年7月12日,因犯敲诈勒索罪、贪污罪、受贿罪,王跃被平顶山市石龙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30万元。王跃不服判决,提出上诉。
《中国新闻周刊》获取的平顶山中院关于王跃案的二审刑事裁定书显示,该院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8月25日,该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13年底,魏德明获刑8年半;2013年4月,祝义方被判处无期徒刑。
王跃的上述刑事裁定书显示,王跃和魏德明还在另一起敲诈官员的案件中,指示他人给时任漯河市舞阳县县委书记秦建忠、县长刘国勤、时任漯河市委书记靳克文等发过勒索短信。
法院认定,在这两起案件中,王、魏等人通过发送威胁短信、寄送控告信、到北京上访等手段,对舞钢、舞阳多名党政一把手敲诈金额达410万元。
但《中国新闻周刊》在采访中了解到,王跃和魏德明对自己的行为被判定为敲诈勒索,均有异议。
蹊跷的拍卖
王跃案二审刑事裁定书显示,魏、王二人涉及的第一起敲诈事实,发生在8年前,被敲诈的主角是时任舞钢市委书记祝义方。
判决书认定,2008年7月,舞钢市国土资源局对舞储(2008)-51号土地挂牌出让。被告人王跃、魏德明假借赵兰的名义,由魏德明出面,委托韩斌参与该块土地的竞拍,魏德明向韩斌提供了赵兰委托其参与竞拍的委托书等手续。
2008年8月8日,舞钢市国土资源局中止了该土地的挂牌出让工作,并向竞买各方退还了保证金。
魏德明以赵兰在此次竞买中遭受损失为由,让时任舞钢市市委书记祝义方赔偿损失,经常发威胁短信给祝。
魏德明的一位直系亲属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当时,舞钢市国土局对外公告,表示任何自然人都可以参与竞拍,魏德明的姑姑赵兰看上了这块地的商业价值,有意竞拍。但是,当赵兰书面委托其朋友韩斌参与竞拍时,拍卖现场有人阻挠韩斌报价。“局面一度失控,而舞钢国土局却放任这种非法阻挠行为。”
最后,韩斌只好直接喊价,并把报价单留置于国土部门后离开。报价单最终显示,赵兰所报的价格为169.7万元,远远高出对方何某报出的51.1万元。
接下来,舞钢国土局中止了该块土地的竞拍,退回了赵兰竞拍土地的保证金10万元。“他们称,中止原因是因政府工作疏忽,在拍卖公告中没有写明竞拍者要一起购买该宗土地上依法没收的违章建筑,拍卖公告另行发布。”魏德明的这位亲属告诉《中国新闻周刊》。
2013年7月24日,舞钢市国土局局长郑建华在接受平顶山警方询问时,称在该土地竞拍过程中,村民与韩斌等人发生冲突,场面非常混乱,还有人拨打了110报警,垭口派出所赶到现场才维持了秩序。
魏德明的上述直系亲属说,魏只是帮亲戚维权。“毕竟,舞钢市政府中止招拍挂是违约行为,给他的姑姑赵兰造成了很大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