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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平度纵火案死刑犯今日行刑 狱中信自称替死鬼(5)

2016-09-30 09:38:06  前街一号    参与评论()人

山东平度纵火案死刑犯今日行刑 狱中信自称替死鬼

21日1时30分许,李青、李显光、柴培涛、刘长伟驾车前往现场。途中,李青等人戴上帽子、口罩、手套,李青和柴培涛将前后车牌用布套遮挡,柴培涛用饮料瓶里的汽油将毛巾浸湿,交给刘长伟。1时50分许,李青等人到达施工工地附近,柴培涛停车等候,李青、李显光、刘长伟各持1把砍刀来到由村民值守的帐篷处,李青站在门口,防止帐篷内的村民出来发生厮打,李显光将汽油浇在帐篷外侧东南角处的沙发及帐篷上,刘长伟用打火机点燃沾有汽油的毛巾扔到沙发上引燃帐篷。见帐篷起火,柴培涛驾车载3人逃离现场。

此事致帐篷内4名守地村民1死3伤,价值9770元的物品被烧毁。

当日上午,王月福得知帐篷内有人被烧死、烧伤后,安排李青等人丢弃作案工具及作案时所穿衣物,并给李青5000元现金。当日下午,柴培涛驾驶租赁的轿车载李青、李显光至山东省昌邑市围子街道办事处引黄济青黄埠节制闸水渠,将砍刀、帽子等作案工具及刘长伟作案时携带的手机抛入水渠。

3月24日晚,侦查人员将有重大作案嫌疑的李青、王月福抓获,将与李青同住的李显光、柴培涛带至公安机关进行询问。经询问,柴培涛首先供述了放火的犯罪事实。次日,侦查人员相继将刘长伟、崔连国、杜群山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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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纪委在2014年8月27日公布的《平度“3-21”事件相关责任人受责任追究》显示,凤台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付强,对该村集体资产收益内部分配问题决策不当,未认真落实对该村的信访重点督办函,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凤台街道办事处主任吕中科(无党派),未能正确履行职责,工作方法简单,致使矛盾逐步升级,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给予行政撤职处分。

凤台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委员兼杜家疃村所在管区书记顾秀军,对该村上访问题重视不够,化解矛盾措施不力、方法不当,负有直接责任,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另据报道,前述处理意见已于2014年4月底落实到位。2014年5月11日,平度政府官方网站发布任免通知,任命付强为市交通运输局副主任科员,吕中科则为市商务局副主任科员。

(责任编辑:陈倩 CN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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