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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黑名单”拒之门外显法治之功

2016-09-29 22:22:01  燕鸣    参与评论()人

在京不文明游客被列入黑名单将会被限制参观景区、入住酒店、参团旅游。昨天,北京市旅游委和首都文明办联合印发《北京市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结合首都特点,率先出台地方管理细则,监管不文明游客和旅游从业人员。

今年5月份,国家旅游局公布了新的《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重新明确了九类不文明行为纳入“旅客不文明行为记录”。这九类人员中不仅有旅客个人,也包含了旅游从业人员。同时,还明确将乘坐飞机时的“闹机”行为也纳入其中。此次,北京市率先出台对纳入游客和旅游从业者“黑名单”人员的约束机制,限制其参观景区、入住酒店、参团旅游,是对不文明游客和旅游从业人员有效监督。国家和地方相继出台对“黑名单”限制性规定,都是在全面落实法治国家建设进行中,以法治力量遏制旅游不文明行为的有效之策。

地方出台限制旅游“黑名单”者活动范围举措,是落实法治建设的根本要求。近些年来,随着旅游业的迅速发展,不管是旅游企业、从业人员,还是广大的游客个体,种种旅游不文明现象频发,不仅让国人丢尽了脸,给国家形象抹了黑,对旅游市场健康发展也造成诸多阻力。为此,国家和地方纷纷建立了“黑名单”制度,对不文明的旅游企业、从业人员和游客实施严格监管。但是,由于各部门信息的不对等,有的企业和人员即使纳入到“黑名单”,仍然可以无拘无束出行自由,一纸“黑名单”的约束监督作用显得十分乏力。此次,北京针对纳入不文明旅游从业者和旅客“黑名单”的人员,专门出台了地方性约束机制,目的是将“黑名单”的监管具体化、法治化,用法治力量从严落实国家法律要求,实现文明旅游全面纳入到地方法治大局。

用法治力量约束旅游不文明“黑名单”,是加强诚信社会建设的有效之策。不管是出游者还是旅游行业及从业人员,坚守社会诚信道德,提升个人的文明素养和企业信誉,是适应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基本要求。如果任由不文明行为的发展,只会给已经滑坡的社会道德文明建设雪上加霜。对旅游从业人员和游客个人不文明行为“黑名单”出台有效监管措施,就是时时刻刻提醒人们,人在旅途要始终保持良好的文明习惯。不论你走多远,都要切记:“无穷的远方,无数的人们,都和你有关”。你的不文明行为将始终伴你“走天涯”,但你永远都走不到“天涯”。从这个意义上讲,出台限制纳入旅游不文明行为“黑名单”者的活动范围,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游客个人和从业者失信行为对他人正常出游造成的影响,这是提升诚信社会建设水平的一种有效举措。


用法治力量限制旅游不文明“黑名单”者的行为,是实现监督管理上的升级。旅游者既是文明旅游的执行者,也应成为不文明行为的监督者和举报者。旅游这种行为肯定是在公共场所发生的,涉及到周围游客的公共利益,不仅仅是不文明游客的私事。而且,个人对不文明旅游行为进行监督、举报,其威慑力毋庸置疑。事实上,就在旅游不文明行为“黑名单”制度发布实施不久,国家旅游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旅游行业文明旅游工作的指导意见》,部署了旅游不文明行为“随手拍”活动,形成声讨旅游不文明行为的浓厚氛围;对于数量、规模较大的旅游团队,可推选综合素质好的游客作为“文明旅游督导员”,使团队旅游文明素质得到提升。如今,北京又对这些“黑名单”作出了限制性规定,就是让法治监督力量变得日益强大,法治监督的范围也随之扩大,必将倒逼旅客、导游和企业唯有坚守诚信,唯有保持文明行为,才是最佳选择。否则,曝光、处罚、被“黑”就是必然的。推进对纳入旅游不文明“黑名单”者行为的限制,我们也不必期望过高。因为,信息不对待等仍然存在,法律监管的漏洞仍然存在,单靠北京这项限制规定就能将“黑名单”都监督起来,是不可能实现一蹴而就。因此,我们要把法治力量转移到推进诚信社会建设上,一方面,旅游执法机关应发挥社会力量进行监督,并加大执法力度,避免陷入选择性执法困境,确保《办法》全面落实;另一方面,相关主体要对旅游不文明行为坚决说“不”,中央和地方法规形成有效的约束力,才能有效让法治的力量变得更加强大。

(责任编辑:李皓 CN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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