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天津市委、湖北省委主要负责同志职务调整
新华网北京9月13日电日前,中共中央决定:
李鸿忠同志任天津市委委员、常委、书记,不再担任湖北省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黄兴国不再代理天津市委书记,免去其市委副书记、常委、委员和市长职务,按有关法律规定办理。
李鸿忠简历
李鸿忠,男,汉族,1956年8月出生,山东昌乐人,197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5年8月参加工作,吉林大学历史系历史学专业毕业,大学学历,历史学学士,经济师,现任十七届中央候补委员,湖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1975.8—1978.2辽宁省沈阳市郊区知青、大队民兵连长、治保主任、团总支书记、革委会副主任
1978.2—1982.2吉林大学历史系历史学专业学习
1982.2—1985.4辽宁省沈阳市政府办公厅秘书处干部,公文处理组副组长
1985.4—1985.6辽宁省委办公厅秘书
1985.6—1987.9电子工业部办公厅秘书(1986.7月明确为副处级);
1987.9—1988.11电子工业部党组办公室副主任、正处级秘书
1988.11—1995.12挂职任广东省惠州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1991.10月明确为副局级)
1995.12—1996.4广东省惠州市委副书记,市政府代市长、党组书记
1996.4—2000.3广东省惠州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党组书记(其间:1996.9—1997.7中央党校一.制中青.干部培训班学习;1999.7美国哈佛大学肯尼迪政治学院学习)
2000.3—2001.2广东省惠州市委书记
2001.2—2002.5广东省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
2002.5—2003.1广东省委常委,省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
2003.1—2003.6广东省委常委、省政府常务副省长、党组副书记
2003.6—2004.2广东省委常委,深圳市委副书记、市政府代市长、党组书记
2004.2—2005.2广东省委常委,深圳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党组书记
2005.2—2005.6广东省委常委,深圳市委书记、市政府市长、党组书记
2005.6—2007.11广东省委常委,深圳市委书记,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深圳警备区党委第一书记
2007.11—2007.12湖北省委副书记,广东省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7.12—2008.1湖北省委副书记,省政府代省长、党组书记
2008.1—2010.12湖北省委副书记、省政府省长、党组书记
2010.12—2011.2湖北省委书记
2011.2—2013.1湖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3年1月当选为湖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主任
十六届、十七届中央候补委员,十八届中央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