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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原副市长8日受审 涉利用岳父苏荣影响力受贿

2016-09-07 13:19:52  澎湃    参与评论()人

张家界原副市长明受审 涉利用岳父苏荣影响力受贿

张家界市原市委常委、副市长程丹峰。

澎湃新闻从湖南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院官方网站公布的开庭公告获悉,张家界市原市委常委、副市长程丹峰涉嫌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将于9月8日上午在株洲中院开庭。

程丹峰为已落马的全国政协原副主席、江西省原省委书记苏荣女婿。2016年7月2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宣布,陈丹峰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经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株洲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株洲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程丹峰利用其岳父苏荣担任江西省委书记的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8个月前的2015年11月17日,湖南省纪委宣布程丹峰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2016年2月2日,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程丹峰(副厅级)决定逮捕。

2016年2月18日,新华社消息称,经湖南省纪委立案审查并报经湖南省委常委会议批准,决定给予张家界市委原常委、副市长程丹峰开除党籍处分。经查,程丹峰严重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严重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利用其岳父江西省委原书记苏荣的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并涉嫌犯罪。

官方通报称,程丹峰身为党员领导干部,本应廉洁从政,却理想信念丧失,利用其岳父的影响力,大肆收受他人财物,且在党的十八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湖南省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湖南省委常委会议批准,决定给予程丹峰开除党籍处分,报湖南省政府批准,决定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显示,程丹峰,1970年7月出生,河北张家口市人,博士研究生文化。2000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2年8月参加工作。曾在财政部地方司、预算司、国库司工作,2011年7月至2012年10月任湖南省有色金属管理局副局长、党组成员,2012年10月起任张家界市委常委、副市长。

株洲中院公布的开庭公告显示,程丹峰案的主审法官为万自力。公开资料显示,万自力于2015年4月29日由株洲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任命为株洲中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2016年7月1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公布,全国政协原副主席苏荣涉嫌受贿、滥用职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移送山东省济南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已由济南市人民检察院向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责任编辑:陈倩 CN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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