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艳照事件隐身3年才被纪委注意 雷政富后又有1例

2016-08-21 17:49:52  京报网    参与评论()人

艳照事件隐身3年才被纪委注意 雷政富后又有1例

耿明生

艳照敲诈,雷政富是最先出名的官员。湖南处级干部耿明生本默默无闻,如今也因此事成为各方焦点。

这位长沙开福区法院院长,3年前曾被艳照敲诈。略有不同的是,雷政富不雅视频是真人秀,而法院判定敲诈耿明生的艳照是PS的。

有意思的是,耿明生被PS艳照敲诈一事3年里都没有公开过,他也得以全身而退。然而,就在此事近日经媒体报道后,耿明生被纪委调查。

面对PS的假艳照,耿明生的做法异于常人。他没有先报警,而是汇了52万再报警。正是打钱这个简单的举动,引起了纪委的关注。

先打钱再报警,小伙伴一听此事就会质疑。此前曾有这样的案例,骗子将敲诈信简化成一句话:“你想成为第二个雷政富吗?请把钱汇到xx账户。”这条短信是群发的,竟然真有人往账户里汇钱。惊弓之鸟,此之谓也。

惊弓之鸟,是因为确有其事。当年雷政富被一商人用不雅视频敲诈8000万元,实在不堪压力,最终向组织坦白,承认了自己有不正当男女关系。

同样是在湖南,去年全省竟有衡阳、郴州等多达10个地市州官员被犯罪团伙色诱拍下不雅视频或艳照,其中大部分官员遭遇敲诈后汇钱。此案被称为湖南版雷政富案。

要么不堪敲诈向组织坦白,要么主动汇钱了结于江湖,其结果都是承认自己有事。耿明生明明否认自己没事,仍然乖乖交上52万,对此他的解释是:收到PS艳照敲诈信之后,认为不打钱不太好立案,属于犯罪未遂,即便抓了以后处罚也一般。“后来我还是觉得,你不冒这个风险的话,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就打钱了。”

对耿被敲诈一案的判决书则表述得颇有深意:“为不影响个人名誉”,耿被迫向指定账户汇入52万元。也就是说,打钱后报警更容易保护个人名誉。

请大家注意耿明生的职务,他是法院院长,对于如何操作更有利于涉案人的理解显然超越常人。根据《刑法》的规定,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强行索取公私财物的行为。不管是既遂还是未遂,只要是敲诈勒索了,都应该立案受理。未遂,虽可从轻,却不代表不是犯罪。

虽说法理如此,实践中却很难操作。前不久,辽宁沈阳某公司总经理在收到敲诈信后未打钱,立即打110报案,110转到其单位辖区派出所,得到的回复是“没打钱不立案”。法律界的小伙伴说,如果不打钱形成了犯罪未遂,那么调查起来则比较复杂,所以一些基层执法部门就会漠然置之。

有媒体将这种做法称之为新时期的“傲慢与偏见”,增加了捍卫合法利益的成本,助长了敲诈违法的嚣张。

从处理结果来看,更熟悉基层执法部门江湖的耿明生获得了属于自己公正,也证明了“先打钱再立案”在实践中的行之有效。破案之后,耿明生收到退还的52万元,并送了一面锦旗给的办案民警。

值得深思的是,无论是昔日的雷政富,还是今日的耿明生,被敲诈后都没有第一时间公之于众,甚至隐身多年才引起官方注意。雷政富向组织坦白时,涉案人已被警方控制,但此事不了了之,只是3年后不雅视频上网才东窗事发;耿明生亦是如此,3年里,发生了这么大的事情竟然没有人知道,就连组织也是刚注意到。看来,他确实是想低调一点,“不想影响个人名誉”。

官员想低调就能低调么?这可不是个人隐私,事关组织对一名党员的信任。从现实情况看,法院判决耿明生被艳照勒索是真,此案引起纪委关注是真,纪委调查耿明生也是真。这一连串是偶然发生,还是环环相扣,只有去纪委说清楚了。

还是那句话:清者自清,浊者自浊,如果自己不是那只有缝的蛋,又何惧之有?

(责任编辑:翟明 CN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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