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中国新闻 > 正文

华润原副总经理蒋伟一审被判8年 当庭表示不上诉

2016-08-18 16:42:14    中国新闻网  参与评论()人

中新网南京8月18日电(记者崔佳明)18日,记者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17日对华润集团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蒋伟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蒋伟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

南京中院经审理查明,2007年至2013年间,被告人蒋伟利用担任华润集团党委委员、总会计师、副总经理的职务便利,在企业经营、业务往来过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86万余元。

南京中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蒋伟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且数额巨大。被告人蒋伟归案后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犯罪事实,具有坦白情节,认罪、悔罪,并退缴了全部赃款赃物,依法从轻处罚。依照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作出上述判决。被告人蒋伟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蒋伟,据其公开履历显示:1988年加入华润,为华润集团原董事、原副总经理和华润金融控股原董事长,曾担任华润集团的首席财务官(CFO),华润电力控股、华润创业等华润系公司的董事。(完)

(责任编辑:陈倩 CN030)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