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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谈判药品落实 仅被14省份纳入医保合规费用(2)

2016-08-18 13:58:18  澎湃新闻网    参与评论()人

另外,它也提高了很多人对这一谈判机制的信心。中国药科大学国际医药商学院副院长常峰说:“能有这样的结果真是非常不容易,毕竟我们手里的好牌不多。”

为指导各地抓紧落实谈判结果,尽快惠及广大患者,国家卫计委、国家发改委和人社部等7部门随后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国家谈判药品集中采购的通知》,要求各地及时将谈判结果在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公开挂网,医疗机构按谈判价格直接网上采购,并完善医保支付范围管理办法,做好国家药品谈判试点与医保支付政策衔接。

可是,恰恰在医保衔接上出了问题,国家药品价格谈判结果卡在半空。

医保执行不积极

最先响应的是云南省卫计委。该委在5月27日下发通知,将谈判药品纳入当地新农合及大病保险。该委药政处处长杨丽娟表示,云南之所以动作这么快,是因为云南的贫困人口多,“患病是致贫重要原因,而乙肝和肺癌在云南皆属高发,将谈判成果尽快落地,让群众早日享受到实惠,减轻医疗负担,实现健康扶贫”。

云南省新农合管理部门做过认真测算,认为完全可以承受相关费用。以肺癌为例:之前肺癌已纳入云南省新农合重大疾病救治病种,去年报销4238例,原来每人一年平均要花费约15万元,按照谈判后的价格只需要花费7.5万~8万元。去年,该省新农合累计结余40.05亿元,今年人均筹资增加70元,参合居民达到3000多万人。这部分费用,不会对总盘子有太大影响。

“通过相应测算,我们心里是有底的,为两种疾病患者用药提供一定保障没有问题,这同时也是我们对基金管理能力的一次检视。”云南省卫计委副主任郑进表示。

随后,海南、广西、贵州等地也陆续将谈判药品纳入当地新农合或大病保险。7月12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将谈判药品纳入城乡医保,这被认为是“重大突破”。

但目前还有不少地方看似“按兵不动”。

“我去跟人社部门沟通进医保的事,人家说怕医保穿底,要测算。关键是什么时候测算完不知道,如何测算也不知道。”东部某省份卫计委药政处处长说。“我们这里医保部门的反馈是要等国家人社部统一安排,不能自行动作。”某直辖市卫计委药政处的工作人员表示。西部某省份卫计委药政处处长则说:“医保基金管理部门没啥积极性,说药品价格的降低不是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硬性条件,要等时间窗口。”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向人社部了解相关情况,但没有得到回应。最近,由人社部主管的《中国医疗保险》杂志在其微信公号中明确表示,“谈判药品全面纳入医保,别操之过急”。

该文指出,这些药品是在国家卫计委的谈判中获得了低价,但获得低价不等于就该享受医保。虽然国家卫计委在谈判中可能使用了享受医保这个撒手锏,促进了厂商降价,但这个过程是否与医保机构进行了充分沟通,目前还不得而知,从医保部门执行起来不那么给力来看,两个部门的事先沟通难言充分。而一个药品是否纳入医保,看起来非常简单,背后却是一个非常严谨的评估过程。毕竟,医保资金是有限的,每年的医保报销额度与医保资金必须要达成大致平衡,医保体系才可能得以维持。如果不对一个药品进入目录后可能产生的医疗费用进行充分的评估,就贸然改变医保目录,对医保的资金安全显然不大有利。

因此,该文认为,“医保部门在执行过程中不那么积极,是可以理解的”。

该文还指出,“在评估不是非常严谨时,动用资金相对较少的新农合作探路石,无疑是一次相对稳妥的尝试”,“医保政策作为一个社会性的健康资金保障,在理论上就该体现济贫的理念,对于低收入群体就应该有优于高收入群体的地方。真没必要着急抹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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