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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巧家投毒案蒙冤者钱仁风将获赔173万元

2016-08-04 17:44:07  法制晚报    参与评论()人

云南巧家投毒案蒙冤者钱仁风将获赔173万元

图为2015年12月21日,云南省高院宣判钱仁风无罪

法制晚报讯(记者温如军)近日,钱仁风和云南省高院就赔偿数额达成一致,最终裁定的赔偿金额在173万元左右,云南省高院或将在下周送达正式的裁决书。

2002年的一起蹊跷的幼儿园投毒案,让时年17岁的云南少女钱仁风身陷囹圄。

当年,云南省巧家县“星蕊宝宝园”幼儿园发生投毒案,一名在此就读的2岁女童中毒身亡。随后,在该园工作的17岁保姆钱仁风被认定为案件嫌疑人。

入狱后,钱仁风坚称无罪,不断上诉、申诉。2015年5月4日,云南省检察院认为,该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向云南省高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同日,云南省高院决定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2015年9月29日,在时隔13年后,云南省高院开庭再审钱仁风投毒案。

2015年12月21日,云南省高院对钱仁风投放危险物质再审案进行宣判,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宣告钱仁风无罪。

今年6月1日,钱仁风向云南高院提起国家赔偿,共计索赔955万余元。当时其代理律师杨柱曾介绍,虽然根据惯例,国家赔偿是以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本计算标准,职工工资以每日工作8小时计算,但在他们看来,钱仁风在狱中失去的是24小时的自由,不能等于工作8小时。因而才根据所有被剥夺自由的时间计算,提出了上述索赔的金额。

今年7月,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钱仁风提起的国家赔偿举行的听证会上,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国家赔偿委员会主任田成有代表云南高院,向当事人钱仁风鞠躬赔礼道歉。田成有表示,对钱仁风提出的赔偿和道歉请求表示充分理解和尊重,希望依法及时通过国家赔偿,给予钱仁风在精神和生活上最大限度的弥补和安慰。同时,法院将从此案中汲取教训,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严格证据审查标准,坚决杜绝一切错案的发生,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杨柱所透露的最终裁定的赔偿金额,与最初提出的955万余元相差甚远。而此前杨柱也曾表示,钱仁风的国家赔偿申请数额不是偏高,而是偏低。周边的日本、澳大利亚等都比国内高。为了对含冤者给予更好的抚慰,也为了更快促进国家相关立法,希望在本案的国家赔偿中能够有所突破。

此次在最终赔偿裁决即将公布的时候,杨柱再次呼吁,应努力查清当年“巧家投毒案”的真相,并惩处相关的责任人员。

(责任编辑:李皓 CN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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