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一殡仪馆发现遗体出错仍将错就错,回应:工作存在疏忽
华商报8月3日新闻,7月31日,何先生发现即将火化的遗体不是父亲的,而宝鸡市殡仪馆工作人员在明知出错的情况下,将错就错,未向馆领导汇报。
8月2日,宝鸡市民政局副局长、调查组组长戴红册称,这是一起严重的责任事故,目前已对相关人员进行了处理,纪委部门也启动了追责程序。
调查认定:只有两具遗体出错
据了解,7月31日逝者何某家属质疑遗体出错后,宝鸡市民政局成立市殡仪馆遗体火化差错事故调查处理组,经调查认定:逝者李某的遗体7月28日23时20分被接到殡仪馆,被工作人员存放在南库6号位,但误登记为5号位,定于7月30日9时20分火化,而何某的遗体7月29日12时接至市殡仪馆,被工作人员存放在南库5号位,登记为5号位。7月30日9时20分火化李某遗体时,将何某遗体当作李某遗体出库火化,造成此起差错责任事故。
戴红册介绍,事故发生后,调查人员将馆内现存其它遗体的存放号位与登记信息逐一核对,均能一一对应,李某的遗体尚在,而无何某的遗体,所以认定只有这两具遗体出错。为了慎重起见,8月1日,市殡仪馆委托宝鸡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对李某的遗体和李某的弟弟进行DNA鉴定,两人存在血缘关系。
6名抬运遗体业务人员被解聘
8月2日,市民政局为此事召开局务会议,市民政局向逝者何先生表示哀悼,向何先生亲属致歉。会议决定,给予市殡仪馆业务副馆长平敏行政警告处分。同时,市殡仪馆决定,给予负有直接责任的业务股股长刘全奎、服务组组长姜永升行政记过处分,对平敏罚款1000元、刘全奎罚款2000元、姜永升罚款3000元,对刘军(外包负责人)、聂丽等6名抬运遗体业务人员解聘。当日,宝鸡市殡仪馆馆长陈群雁向家属出具书面致歉信。
网友最为关注的问题是,宝鸡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和殡仪馆负责人在此次事件上,是否涉嫌渎职?戴红册称,宝鸡市纪委已对此事启动追责程序。
骨灰认定是目前最难的问题
对于家属提出的如何证明骨灰就是何先生的问题?戴红册表示,家属提出的问题也是最难的问题,从目前的科技手段来看真的没法来进行鉴定,对于家属的疑问民政部门也无法给家属解释和交代,只能对家属安抚和赔偿。
关于赔偿问题,华商头条网友@天空蓝称,如果这起事最终以金钱补偿来弥补,这笔赔偿款由谁出,会不会又拿纳税人的钱来买单?有网友称,晚上去殡仪馆祭拜遗体,工作人员要加收120元费用,希望民政部门给予解释。针对这些问题,戴红册称,现在与家属的协商还没有结束,赔偿的钱由谁出暂时还没决定,对于乱收费的问题,待民政局核实后,再做进一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