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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格案主办警官冯志明受审 被控4宗罪未涉"呼格案"(1)

2016-08-03 08:27:40  新京报    参与评论()人

呼格案主办警官受审 被控4宗罪未涉“呼格案”

呼格吉勒图资料图片

8月1日至2日,主办“呼格案”的警官冯志明因涉嫌贪污、受贿、非法持有枪支弹药以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四项罪名,在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这条消息很快“惊动”了整个朋友圈,重案组37号于是兢兢业业地为大家打探冯志明案件庭审的相关情况,而这其中最值得注意的是,冯志明被指控的犯罪事实全部发生在2000年以后,与1996年发生的“呼格案”并没有直接关系,法庭庭审也没有涉及到“呼格案”的任何内容。

8月2日,庭审已经完毕,大家接下来只需静候案件的宣判结果。不过重案组37号探员想强调的是,“呼格案”或者就是一个契机,因为冤案得以昭雪,这些问题官员的罪行才被一点点曝光在公众面前。

重案组37号先为大家简单回顾一下“呼格案”:

1996年4月9日,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毛纺厂年仅18周岁的职工呼格吉勒图被认定为一起奸杀案凶手。案发仅仅61天后,法院判决呼格吉勒图死刑,并立即执行,此案后被称为4·09毛纺厂女厕女尸案。

2005年,内蒙古系列强奸杀人案凶手赵志红落网。其交代的第一起杀人案就是4·09毛纺厂女厕女尸案,从而引发媒体和社会的广泛关注。

呼格案主办警官受审 被控4宗罪未涉“呼格案”1

赵志红资料图片

2014年11月20日,呼格吉勒图案进入再审程序,再审不进行公开审理。12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对再审判决宣告原审被告人呼格吉勒图无罪,之后启动追责程序和国家赔偿。12月19日,内蒙古公、检、法等部门启动呼格吉勒图案的追责调查程序。

2014年12月30日,内蒙古高院依法作出国家赔偿决定,决定支付李三仁、尚爱云国家赔偿金共计2059621.40元。

呼格案主办警官受审 被控4宗罪未涉“呼格案”2

呼格吉勒图父母资料图片

2015年1月23日下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证实:呼格吉勒图父母李三仁、尚爱云夫妇已向内蒙古检察院递交对办案人员控告举报书。2016年1月,呼格吉勒图案经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改判无罪后,有关机关和部门迅速启动追责程序,依法依规对呼格吉勒图错案负有责任的27人进行了追责。

而时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呼格案”的主办人冯志明因涉嫌职务犯罪,依法被另案处理。

呼格案主办警官受审 被控4宗罪未涉“呼格案”3

冯志明资料图片

根据公开报道,1978年在包头某消防部队入伍的冯志明1981年复员。

呼和浩特市委、市政府官网和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公开的冯志明简历显示:冯志明1986年至1988年历任新城公安局分局刑警队副队长、队长;1988年,因其传唤审查的犯罪嫌疑人在审讯室意外“触电身亡”被免去刑警队队长职务。1992年任呼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1994年10月任新城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1996年,领导侦破“4·09女尸案”(即媒体所称的“呼格吉勒图案”)后,包括冯在内多位警官,因“迅速破获大案”获集体二等功。1999年任呼市公安局缉毒支队支队长,2002年下半年任赛罕公安分局局长,2011年任呼市公安局党委委员,2012年任呼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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