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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中央修订团费收缴规定:团员每月最高交纳20元(1)

2016-07-29 11:27:55  澎湃    参与评论()人

中国共青团团徽。

中国共青团团徽。

按照团章规定向团组织交纳团费,是共青团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是团员对团组织应尽的义务。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是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团员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经团中央书记处批准,团中央近日印发了《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以下简称《团费收缴规定》)。

《团费收缴规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充分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地区差异,尊重不同青年群体的实际,坚持强化意识、支持基层、从严治团,对团费收缴标准、使用范围、留存比例、管理公开等作了调整和完善。在团费收缴方面,根据团员收入变化情况,对有收入群体团员的团费收缴由原来的两个档次两个比例调整为两个档次一个比例,最高交纳20元;对农民团员每月交纳团费标准提出了0.2元~1元的弹性要求;学生团员和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等低收入团员每月交纳团费0.2元;交纳团费确有困难的团员,经批准可以少交或免交团费。在团费使用方面,强调要向农村、街道社区和其他有困难的基层团组织倾斜,规定基层团委留存团费的比例不得少于团员实交团费总数的60%,并进一步明确了团费的使用范围。在团费管理方面,根据从严治团的要求,进一步规范了团费管理制度,强化了纪律要求,明确将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作为团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并对各级团组织报告或公布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作出具体规定。

《团费收缴规定》从2016年7月21日起执行。

团中央基层组织建设部筹备组就印发《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答记者问

日前,团中央基层组织建设部筹备组负责人就新近印发的《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青发〔2016〕13号,以下简称《团费收缴规定》)有关问题,回答了中国青年报记者的提问。

对团费收缴办法作出调整是必要的

问:请您介绍一下,为什么要制定和修订《团费收缴规定》?

答:按照团章规定向团组织交纳团费,是共青团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团员对团组织应尽的义务。团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是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团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团中央一直高度重视团费工作,在不同的历史时期都有专门的团费收缴管理方面的文件规定。这次印发的《团费收缴规定》,是对团中央1994年印发的《关于团费交纳和管理使用的规定》(中青发[1994]7号)和1996年印发的《关于团费交纳和管理使用的补充规定》(中青发[1996]11号)的修订。多年来上述两个文件对规范团费工作起到了重要作用。近些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团员收入状况发生了很大变化,原来文件中的部分内容已不适应当前的情况。主要有:一是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人均可支配收入大幅提高,不宜再按照原有比例交纳团费;二是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后,许多团员工资结构发生了变化,团费交纳基数需要随之予以明确;三是原来文件对团费的使用和管理规定得比较宽泛,不便于基层操作。因此,对团费收缴办法作出调整是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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