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中国新闻 > 正文

专车新政:司机要求无酒驾、吸毒、暴力犯罪记录

2016-07-28 16:02:22  央广网    参与评论()人

央广网北京7月28日消息(记者张雷)今天下午3点,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发布会,交通部、公安部、国家质检总局等7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管理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

记者在发布会现场了解到,最新发布的《暂行办法》第三章第十四条规定,网约车驾驶员应当符合四个条件,其就包括无暴力犯罪记录。

因此,从11月1日期,如果想要担任网约车司机,你就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备3年以上驾驶经历。

2.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3.无暴力犯罪记录。

4.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责任编辑:陈倩 CN030)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