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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怎样的一场聚餐 "撂倒"湖南11名官员(1)

2016-07-28 07:56:43    中国广播网  参与评论()人

媒体:怎样的一场聚餐

李亿龙

政知道要讲的这件事,适合用这样一个开头:一场聚餐引起的……

最近,一个小县城的一次聚餐,连续三天登上所在地市的党委机关报头版。这样的事情并不多见。更罕见的是,参与这场聚餐的相关人等被处理后,所在地市至少有10个机构负责人公开表态支持。

到底是多贵的一顿饭引起如此轩然大波?

换届期间组织部长带头参与聚餐

政知道先来说说这顿饭。

吃饭的地点在湖南省衡阳市衡山县。政知君前文提到的党委机关报《衡阳日报》对这顿饭有详细的介绍。

据7月25日《衡阳日报》头版文章《我市严肃查处“衡山县部分领导换届考察期间违规聚餐”案件》披露:

根据市纪委初核调查,2016年6月21日,聂志文以即将调离衡山县为名,邀请王新国聚餐,经王新国同意,姚宇旺等4人参与,另5人作陪。聚餐地点为距衡山县城4公里外的一家土菜馆,聚餐共安排两桌,餐费为1100元,烟酒费用为4000多元。同时,上述11名衡山县领导干部还违规使用4台公车、1台警车,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

其中:

聂志文为衡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新国为衡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姚宇旺为衡山县委常委、组织部长、统战部长;

参与聚餐的还有:衡山县公安局局长,衡山县法院院长,衡山县司法局局长,衡山县人民检察院两名副检察长,衡山县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局长,政工室主任,办公室主任等8人。

这顿饭吃了多少钱?1100元的餐饭加上4000多元的烟酒费用,共计5100多元。

这顿饭吃完的后果?上述文章讲得也很清楚:

王新国、姚宇旺和聂志文3人被停职并立案调查,当地县公安局局长、法院院长、司法局局长在内的其他8人,则被继续进行组织调查。

身为组织部长的姚宇旺,被指作为衡山县换届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和换届风气监督工作直接责任人,知纪违纪,在换届考察的敏感时期,不但不制止这次聚餐活动,还带头参与,对此事件应负重要领导责任。

“容不得半点疏忽,出不得丝毫差错”

政知道(ID:upolitics)注意到,相关通报由衡山市委在7月22日下发,当日下午,“事件发生地”衡山县委就召开了常委会,启动了“大反思、大讨论”。

换届期间违规聚餐并非小事。这件事的影响当然不仅仅在衡山县。

据26日的《衡阳日报》,除衡山县委负责人表态以“零容忍”的决心推动换届纪律的执行外,衡阳市相关部门的负责人也纷纷以此为戒,就此事再度强调遵守换届纪律。

政知君数了数,至少有10个部门表了态。衡阳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市委政法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的负责人均在《衡阳日报》上对当地换届问题表示:“坚决拥护市委对衡山案的查处决定。”

27日的《衡阳日报》再次头版刊文,《坚决拥护市委决定严格执行换届纪律》,衡阳市部分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表态,“坚决拥护市委的查处决定,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时刻把纪律挺在前面。”

对上述举动,政知君认为,可以结合“衡纪宣”发表的一篇评论来理解,“衡阳已经经历了破坏选举案的沉重打击,这次换届是对衡阳政治生态修复的一次集中检验,容不得半点疏忽,出不得丝毫差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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