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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部署信息化发展战略 正制定《网络安全法》(2)

2016-07-28 07:52:25  北京晨报    参与评论()人

将建数据统一开放门户

《纲要》提出要开发信息资源,释放数字红利,但也同时指出,当前我国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不足与无序滥用的现象并存,要全面提升信息采集、处理、传输、利用、安全能力。《纲要》提出,要提高政府信息化水平。完善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国家治理大数据中心。

国家发改委秘书长李朴民表示,2018年以前将建成国家政府数据统一开放门户,推进政府和公共服务部门数据资源统一汇集和集中向社会开放,实现面向社会的政府数据资源一站式开放服务。

他说,政府和公共服务部门掌握着大量的数据资源,是最大的信息数据生产、收集、使用和发布单位。但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发挥它的更大作用还存在着一些制约,包括一些制度不完善、缺乏统一的数据标准等方面的问题。

为解决以上问题,要加快建立政府数据资源目录清单,摸清政府数据家底。推动制定政府数据开放计划,建立安全责任机制,落实部门数据开放和维护责任,明确各部门数据开放的时间节点和路线图。优先推进与民生保障服务相关的信用、交通、医疗、卫生、就业、社保、地理、文化和教育等领域的政府数据向社会开放。

另外,要抓紧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促进政府数据在风险可控的原则下尽可能的开放,明晰数据开放的权利和义务,界定数据开放的范围和责任。加强对政府信息化项目的后评价和项目审查,强化对数据资源建设以及数据共享开放、数据质量和安全的审计监督。

正在制定

网络安全法

《纲要》指出,增强发展能力、提升应用水平、优化发展环境,是国家信息化发展的三大战略任务。并首次将信息强军的内容纳入信息化战略。

网络空间是亿万民众共同的精神家园。《纲要》提出,要加强社会力量引导,积极培育“中国好网民”。

为了保障有序健康的信息化发展环境,《纲要》明确了信息化法治建设、网络生态治理和维护网络空间安全的主要任务。《纲要》提出要加快制定网络安全法、电信法、电子商务法,研究制定密码法。

“如果缺少法律层面的协调作用,将影响数据化和信息化的健康发展,不管是保护个人信息,进行消费者维权,还是保护我国数据化资源、数据主权问题,都需要法律法规的保障。”国家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宁家骏认为,此次《纲要》提出大力推进法律法规完善和建立,将有力推动信息化快速发展。

《纲要》在强调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同时,也提出加强用户权利保护,研究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等。

庄荣文介绍,我国已出台反恐怖主义法,正在制定网络安全法。“网络安全是世界各国关心和关注的问题,哪一个国家都不可能独善其身,需要各国共同携手、加强合作,共同维护网络空间安全,打击网络恐怖主义。”

(责任编辑:翟明 CN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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