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滨(资料图)
河北省委原常委、组织部部长梁滨受贿案一审开庭
2016年7月21日,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由院长刘敬东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了中共河北省委原常委、组织部部长梁滨受贿一案。
辽宁省鞍山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4年至2014年,被告人梁滨利用其担任山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中共山西省委常委、副省长,中共河北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山西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原院长赵友亭、山西宝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个人和单位,在职务晋升、房地产开发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其妻李晓霖非法收受赵友亭、程腊生等15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557万余元。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梁滨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梁滨还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辽宁省、鞍山市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及各界群众40余人旁听了庭审。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梁滨简历
梁滨,男,汉族,1956年4月生,山西孝义人,1979年6月入党,1974年8月参加工作,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技术经济与管理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学位。
1974.08———1976.12山西省孝义县白北关公社桃园堡大队知青
1976.12———1979.08太原工学院电机系电机专业学习
1979.08———1979.12留校待分配
1979.12———1984.07太原工学院电机系教师、系团总支副书记
1984.07———1990.08太原工业大学团委副书记、书记
1990.08———1991.08太原工业大学党办主任兼校团委书记
1991.08———1992.12太原工业大学党委副书记
1992.12———1994.07共青团山西省委副书记
1994.07———1996.07共青团山西省委书记(其间:1995.09———1996.07在中央党校一年制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1996.07———1998.03山西省忻州地委常务副书记
1998.03———2000.09山西省忻州地委书记(1995.09———1998.07在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1997.09———1999.06在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技术经济与管理专业学习)
2000.09———2001.10山西省忻州市委书记
2001.10———2003.01山西省朔州市委书记
2003.01———2006.10山西省副省长
2006.10———2008.05山西省委常委、副省长
2008.05———2008.06河北省委常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