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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马厅官对抗调查:前期装傻 后期装病 最后装疯(1)

2016-07-21 11:03:45  澎湃新闻网    参与评论()人

落马厅官对抗调查:前期装傻 后期装病 最后装疯

江西萍乡市委原常委、市委秘书长张学民

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一则刑事判决书,侧面披露了江西萍乡市委原常委、市委秘书长张学民受贿的案情。

2008年,时任萍乡市副市长的张学民为一没有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违规收取客户定金的开发商说情,收受该开发商贿赂款共计15万元。

这仅是张学民巨额受贿案中的冰山一角。

2015年5月,萍乡市纪委、监察局编写的《2011年以来全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剖析材料汇编》(以下简称“《汇编》”)显示,张学民和萍乡市原政协主席晏德文单笔受贿最大金额达到上千万元,创下萍乡市经济类职务犯罪案件单笔受贿金额的最高纪录,在江西省全省亦属罕见,可谓“人心不足蛇吞象”。

2014年2月28日,江西省纪委宣布江西萍乡市两名厅级干部同时落马的消息,时任萍乡市政协主席晏德文与时任萍乡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张学民一同被查。

在此之前,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陈安众,萍乡市委原常委、常务副市长孙家群均已落马被查。陈安众曾担任过萍乡市委书记。

晏德文、张学民落马后,萍乡市政协原主席贺维林、萍乡市委原书记陈卫民也在萍乡官场“地震”中“倒下”。一时间,萍乡市成为江西腐败“重灾区”。

萍乡贪腐窝案多人已获刑

日前,澎湃新闻记者从赣州市司法部门了解到,晏德文、张学民两人案件一审均已作出判决,但由于两人均提出了上诉,司法部门相关负责人未透露晏德文、张学民一审被判刑期及相关案情。

贺维林因犯受贿和滥用职权两项罪名,被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半。不过一审宣判后,贺维林不服也提出了上诉。

澎湃新闻记者掌握的判决书显示,给张学民行贿的对象系萍乡市龙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李龙辉。因向张学民和时任萍乡市房管局局长饶本春行贿总额共计27万元人民币,2015年9月10日,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判处李龙辉犯单位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四个月。

李龙辉案一审宣判三个月后,在2015年12月9日开庭审理的萍乡市政协原主席贺维林案中,又出现了贺维林接受李龙辉行贿的指控。

起诉书显示,萍乡市龙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老板李龙辉为得到贺维林的关照,于2011年在贺维林搬家之际送给其2万元;2006年至2012年春节、端午、中秋节日期间,21次送给贺维林共计12.2万元。

贺维林应李龙辉请托,利用担任萍乡市政协主席的职务便利,于2005年向有关人员打招呼,帮助李龙辉从鹅湖管理处拿到美仑华庭项目的税收优惠58万余元;2008年,向有关人员打招呼,又帮助李龙辉从安源区森林公园管委会拿回了定金400万元;2011年,向有关人员打招呼,要求其对李龙辉开发的休博园项目予以关照。

2014年3月左右,因担心组织调查,贺维林退还李龙辉15万元。

澎湃新闻记者从多个渠道获悉,在贺维林案一审中,贺维林收受李龙辉的贿赂金额都被法院认定。

一位接近贺维林案的知情人士向澎湃新闻记者表示,在此前行贿人李龙辉的司法审判中,判决书中并没有提到给贺维林行贿的指控,而在之后贺维林案一审中,法院却认定其收受了李龙辉贿赂,这种“法律后门”的现象很让人费解,也说明有关司法部门的自由裁量权太大,有违法律的公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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