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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体制内”多大的“官”算“领导干部”(2)

2016-07-19 06:44:45  中国江苏网    参与评论()人

(一)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中县处级副职以上(含县处级副职,下同)的干部;

(二)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中相当于县处级副职以上的干部;

……

副调研员以上非领导职务的干部和已退出现职、但尚未办理退(离)休手续的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适用本规定。

从上述文件可知,“领导干部”中间还包括非中共党员领导干部。

那么,什么是“党员领导干部”?

2015年10月,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推动“两部党内法规”的学习和宣传,中央纪委法规室对一些社会关注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对于什么职级算领导干部,中央纪委法规室明确,目前,“党员领导干部”的范围主要包括以下三部分:

一是党政机关中的“党员领导干部”,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中担任各级领导职务和副调研员以上非领导职务的中共党员。

二是国有企业中的“党员领导干部”,包括大型、特大型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含国有和国有控股金融企业)中层以上领导人员,中型以下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含国有和国有控股金融企业)领导班子,以及上述企业中其他相当于县处级以上层次的中共党员。

三是事业单位中的“党员领导干部”,包括事业单位(未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范围)领导班子和其他六级以上管理岗位的中共党员。

据此,从全面从严治党的角度来说,“党员领导干部”的范围更广也更明确。

例如,党政机关中的“党员领导干部”包括“担任各级领导职务”的中共党员。有人问:国家部委中的处长,手下只有五六个“兵”,能否算“领导干部”?这在前述《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是尚存模糊的,而这里就明确了,即在党政机关担任科级以上领导职务的党员,都是“党员领导干部”。

再例如,乡镇正副职算不算领导干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四条规定的是“县级以上”党政机关,是包括县级及以上的党政机关,而乡镇是县级以下的一级基层政权。在贯彻实施该条例的过程中,各地(省份)出台了配套文件,如《某某省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可见,从干部选任的角度,乡镇正副职也可属于领导干部。中央纪委的解释就更清晰,乡镇正副职是科级领导职务,担任该职务的党员当然是“党员领导干部”。

与“领导干部”概念有联系的,

还有“高级领导干部”

“高级领导干部”(“高级干部”)一般是指党和国家机关及人民团体中副省、部级以上干部,包括离退休后享受副省、部级以上待遇的干部。

需要注意的是,“高级干部”中有一部分成员,并不称之为“领导干部”,而称为“党和国家领导人”(“领导人”)。

“党和国家领导人”,为中央层面的高级领导人的统称,常见于媒体报道和政府公文。包括中共中央、国家机构、全国政协的主要领导人,按照排名名单,一般以中共中央总书记为首,至全国政协副主席为止。

还需要提出的是,村干部是处于国家行政干部体制之外的、不在编、不脱产的基层干部。因为不属于公务员,没有干部身份,所以谈不上是“领导干部”。

(责任编辑:孙启浩 cn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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