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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农民无证收玉米被判:曾想办证但办不下来(1)

2016-07-07 22:06:20  新京报    参与评论()人

(原标题:“农户说我是‘为人民服务’”|内蒙古农民无证“收玉米”被判刑)

内蒙古农民无证收玉米被判:曾想办证但办不下来

2004年,国务院颁布了《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其中明确规定,经营者必须取得粮食收购资格后,方可从事粮食收购活动。图片来自网络。

内蒙古农民无证收玉米被判:曾想办证但办不下来1

粮食收购许可证。图片来自网络。

内蒙古农民无证收玉米被判:曾想办证但办不下来2

“非法经营罪”的前身是”投机倒把罪“,“投机倒把罪”在97年刑法修改时被废止。图片来自网络。

“之前不懂法,想凭自己的辛苦,挣点钱维持生活,没想到成了犯罪人员。”

判决后,王力军心里也有疑惑:“我没有粮食收购许可证、没有营业执照,粮站是不是就不该接收我的玉米?但他们对这个没有要求,有些地方还打电话鼓励我去他们那里交粮。”

文|新京报记者李兴丽编辑|苏晓明

校对|陆爱英

对话人物:王力军,46岁,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农民。2014年11月至2015年3月间,王力军在未经粮食部门许可及工商行政机关核准的情况下,从周边农户手中非法收购玉米。

经法院审理,王力军因违反国家《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规定,非法经营玉米收购,非法经营数额达到21万余元,数量较大,构成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2万元。

对话动机:该案曝光后,舆论哗然。不少法律学者和律师对上述判罚产生了异议,认为判处非法经营罪应进行实质性审查,即王力军行为是否扰乱了市场秩序。另外,《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也被很多学者认为存在“浓厚的旧体制色彩”。

“想凭自己的辛苦,挣点钱维持生活,没想到成了犯罪人员。”7月6日下午,王力军对剥洋葱(微信ID:boyangcongpeople)说,靠种地一年收入三万元,“供应两个娃娃紧张得厉害”,收玉米是为了补贴家用,过生活。

他称自己此前不懂法,触犯了法律,认罪伏法。

但判决后,他心里也有疑惑:“我没有粮食收购许可证、没有营业执照,粮站是不是就不该接收我的玉米?但他们对这个没有要求,有些地方还打电话鼓励我去他们那里交粮。”

“触犯法律了,得去自首”

剥洋葱:你看到新闻报道了吗?

王力军:我没看到,我女儿大学毕业工作了,她从微博上看到了告诉我。

剥洋葱:她有没有告诉你,微博上是怎么说的?

王力军:她说网上说什么的都有,有不少人挺吃惊的,觉得这个事够不上犯罪、判刑,有点冤。

剥洋葱(微信ID:boyangcongpeople):你收来的玉米都卖到什么地方了?

王力军:主要是卖给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分库,还有一个巴彦淖尔市本地淀粉厂,他们从玉米里提取淀粉,卖给制药厂。

剥洋葱:总共收了多少玉米,怎么收的?利润怎么样?

王力军:我自己有一辆凯马农用车,一趟能拉十一二吨左右,一般就在我家附近方圆五六十公里的范围内收玉米。

国家粮库对玉米的质量要求高,按照玉米的质量,分一、二、三不同的价格等级收玉米。如果能交给粮库,一车能挣四五百块。如果质量不好,交给地方的淀粉厂,价钱低,只能挣二三百。我总共收了十来车玉米,跑了十来趟,赚了五六千,就是法庭上说的非法所得六千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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