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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一糖尿病人在看守所死亡:至少13次求救均被忽视(2)

2016-06-28 15:55:22  澎湃新闻    参与评论()人

当天13时01分,陈湘东巡诊时,牛华军告诉他每天要注射50个单位的胰岛素,但陈对牛的病情未作检查和处置。

13时12分,牛华军呕吐,六监室监室长第一次按警铃报告。4分钟后,陈湘东又来到六监室铁门外,仅在门外看了一下牛华军的呕吐物,未进行任何医疗处置便离开了。

陈湘东在随后做巡诊记录时,未将牛华军出现呕吐的情况进行记录。

当天13时31分,教导员何烈清向陈湘东询问牛华军的情况,陈称“没有危机症状,呕吐可能是肠胃道方面疾病引起的”,也可能是在外面吸毒引起的。

2分钟后,陈湘东骑摩托车离开了看守所,当天再未过问牛华军的病情。

14时20分,何烈清通过监控看到牛华军在监室内呕吐,过去询问,牛华军按着胃部说:“这地方火烧火辣的,要出看守所看病才行。”何烈清给牛华军把了一下脉,认为其呼吸心跳正常,便告诉牛华军,出去要所长批,还要请示副局长,“你是肠胃炎,没有什么问题的”。

14时30分左右,何烈清在监控室向蒋廉福报告了牛华军呕吐的情况,并称医生讲可能是肠胃道反应和情绪反应引起。在场的多名看守所干警讨论后认为,可能是毒瘾发作、情绪紧张、精神压力大。之后,蒋廉福离开了监控室。

深夜求救被值班民警忽视

2014年10月14日14时55分开始,牛华军所在监视的警铃响得越来越频繁。他又多次呕吐,17个小时内,和同监室人员9次按响警铃,均未受到重视。最后一次警铃响起后,值班民警打了医院急救电话,120赶到时,牛华军已无生命体征。

判决书显示,2014年10月14日14时55分,牛华军按响警铃,称有重大案情向所长汇报,值班的何烈清答复:“等明天再说。”

15时许,牛华军按响警铃,接着出现呕吐症状。15时06分、15时20分,六监室人员和牛华军又分别按了一次警铃。

15时08分,蒋廉福再次来到监控室,何烈清汇报说牛华军按警铃说有重要案子举报,蒋认为牛华军情绪不稳,安排管教民警胡连华去做思想工作,胡连华提出是否按牛的意愿出所检查,蒋认为没有必要。胡连华随后去六监室喊了几句,没有回应,胡认为牛华军睡了。

16时20分左右,蒋廉福再次来到监控室,民警肖海明问牛华军再闹怎么办,蒋说“不要理他,骂他一顿,他要是再闹,明天把他父亲叫来,把他关到严管监子去”。

16时30分至17时30分,牛华军又出现呕吐现象,他和同监室人员先后两次按警铃,当班人员只作了简要处理。

17时30分至次日凌晨2时,牛华军再呕吐,六监室的警铃又两次响起,当时的值班民警肖海明在监控室内看到牛华军的异常情况,但未采取任何措施,也没有向所领导汇报。次日2时交班时,肖海明未把牛华军的情况告诉交班民警。

2014年10月15日6时30分,同监室人员起床发现牛华军有异常,按警铃报告,值班民警李焕华拨打120,后经120诊断,牛华军已无生命体征。

7时25分,蒋廉福开囚车将牛华军送医,已来不及,7时50分,牛华军被宣告死亡。

经湖南省湘雅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牛华军因糖尿病酮症酸中毒死亡。

家属获赔116万,看守所长被免于刑事处罚

事发后,新宁县看守所所长蒋廉福、狱医陈湘东、民警肖海明被判玩忽职守罪,法院认为蒋廉福和肖海明系自首、主动赔偿国家经济损失、情节轻微,免于刑事处罚。

2014年11月5日,新宁县公安局对此事作出的调查结论称,牛华军因有糖尿病史,每天均需要注射50单位胰岛素,看守所狱医未引起足够重视,误诊为患肠胃炎,未对糖尿病采取针对性措施,看守所值班民警未能对牛华军采取治疗措施,延误了最佳抢救时间,最终导致其糖尿病酮症酸中毒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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