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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独”组织宣布参选立法会 扬言“回归英国”

2016-06-27 19:13:20  观察者网    参与评论()人

 “港独”组织宣布参选立法会 扬言“回归英国”

港独”分子招显聪

原标题:又来一个“港独”组织,还说要先“回归”英国…

冯雪

眼看着香港9月立法会选举就要来了,激进团体个个摩拳擦掌意图一较高下。近日,继“香港民族党”、“香港众志”等新兴“港独”组织现身后,“港独”分子招显聪也来凑热闹——自行宣布成立“香港归英独立联盟”。不过,法律人士表示,根据其相关言行,或已涉嫌触犯法律。

先“回归”英国,再“香港独立”

据香港大公网6月27日报道,曾因擅闯军营被捕的前“香港人优先”成员招显聪昨天(26日)自行宣布成立所谓“香港归英独立联盟”(以下简称“英独联”),并扬言参选九月立法会选举。

说到招显聪,最熟悉的莫过于他被中年男子掌掴了。招显聪进入法院听取有关判决前,在法庭门外高喊“独立建国,香港万岁”,不想被一名途经此处的中年男子突然大力掌掴脸颊,并遭斥责:“你是中国人,你建什么国?”招显聪生于香港,曾在尖沙咀的一家酒吧当酒保,因在一次集会期间涉嫌抢夺警察配枪而被辞退,如今自称无业。

光听名字就知道与“港独”组织有着扯不清的联系。据香港01网站报道,“英独联”主张“法理归英,制宪独立”,废除《中英联合声明》,即先将香港交由英国管治,然后在宪制上寻求“香港独立”。招显聪扬言,“港独派”跻身立法会后,会用四年时间,在建制内完成纲领。但他又声称,如果自己不能当选,或“恢复”英国主权失败,就会在体制外革命。

“勇武派”似乎在招显聪这里找到了“知音”,香港《明报》报道称,招显聪还扬言,若主张“消灭”现有制度,“暴力是不能避免的手段”,希望成立“自卫队”,以“培育更多军事人才”。

成立这样组织,眼前目标自然是要进入立法会。招显聪声称,“英独联”现有约30名成员,包括白领、蓝领、护士及教师等各行各业。招显聪透露,“英独联”将派员参加地区直选,5区(全港共分为5个选区,分别为香港岛、九龙西、九龙东、新界西、新界东——观察者网注)至少各派一张名单出战,包括自己。他还得意洋洋,对选情充满信心,“我们的主张够爆,出选哪区都是选民唯一一的选择。”

招显聪还强调,已设计出自称为“香港共和国”的旗帜,扬言会于七一公开挥动;一旦进入议会,就在宣誓就任时读出“香港独立宣言”。

两位陪同招显聪面对记者的男子,都正考虑代表“英独联”出选,但招显聪以“为免影响他们的前途”为由,拒绝透露他们的全名。

既然“英独联”有意参选,必然涉及到与类似团体配票,然而招显聪直斥,“本土派”是他们的敌人,“本土民主前线”、“香港民族党”等组织都不是“同路人”,自诩“英独联”才是香港唯一真正“独派”。

借壳上市

与招显聪不屑于顾的“本土派”组织命运相似,“英独联”也未获得正式注册。注册不成功,就意味政治捐款化为泡影。不过,聪明如招显聪显然不会甘心。据他自己透露,暂时以未开展运作的建筑公司“巷蜀公司”名义注册为有限公司,并开了户口。至于公司名字由来,招显聪指出,是把“港独”(“港独”繁体字为“港獨”——观察者网注)二字除去部首得名。

至于资金来源,招显聪声称,每区预计用七至八万港币竞选开支,资金由出选人士自己负责。目前组织资金主要是成员合伙掏腰包,或向亲戚赊借,也接受港人捐款。

“英独联”还跟“台独”势力合流,招显聪表示,台湾“独派”大佬史明和王献极已受邀担任“英独联”荣誉顾问,但他们不会给予资金支持。

“英独联”整场记者会在旺角某商厦会议室举行,不过现场状况不断。招显聪不仅迟到,还在宣读参选宣言时多次暂停,吩咐同伴拿来新设计的“香港共和国”旗帜。然而,对方寻找未果,招显聪就一言不发,气愤地离场亲自去找。现场记者听到外面有人争执:“开记者会呢现在,你想怎么样啊?”,气氛极其尴尬。最终,招显聪还是两手空空回到回场。

就像招显聪本人急于跟类似组织切割一般,“香港归英运动”也马上与其“井水不犯河水。”据香港东网报道,“英独联”宣布成立后不久,“香港归英运动”即于社交网站发声明与其划清界线,称两者没有任何关联,且不认同“英独联”提出对香港及英国的看法,重申会继续推动香港及英国具有建设性且互利互惠的关系。

据了解,“香港归英运动”主张“香港回归英国,成为英国海外领土”。

或触犯法律

对于招显聪的种种言行,法律界直言或涉嫌触犯法律。据香港《文汇报》报道,有法律界人士指出,按照公司注册规定,每间公司成立时,须清楚列明业务性质。不能任意成立一间公司,再做其他“喜欢”的事情,这样相当危险,并可能已触犯了涉嫌洗黑钱的罪行。金融管理局及公司注册处应主动对此类公司进行调查。此外,该公司以建筑公司名义,在银行开设户口,若用作政治募捐,银行也须立即冻结户口,甚至终止该户口运作,再作详细调查。

同时,法律界人士表示,若该建筑公司实作为选举,有关资产及营运开支等均须全部向选举事务处申报。根据香港法例,若没有注册成社团或公司,不能进行公开筹款活动。任何人在公共场所安排、组织或者进行没有申请牌照的任何非慈善筹款活动,即属犯法。相关法例的原意主要是保障市民捐款获得合法使用,杜绝有人借筹款活动做洗黑钱等勾当。

资深律师汤家骅表示,《公安条例》列明禁止成立半军事组织,任何人如参与控制或管理相关社团,而该社团借使用或展示武力以宣扬任何政治目标,该人即属犯罪,一经循公诉程序定罪,可处监禁10年。汤家骅指出,若有关组织将“自卫队”主张付诸行动,或触犯法例。

(责任编辑:李皓 CN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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