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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吸毒人员呈低龄化趋势 六成吸毒者不足35岁(1)

2016-06-27 08:59:01    中国新闻网  参与评论()人

2015年,湖北省破获一起特大网络贩卖精麻药品案件,涉案人员均为20岁至30岁的年轻人,主犯是武汉大学一名学生。购买者大部分将精麻药品用于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尤其是迷奸、强奸,有的用于抢劫、诈骗、盗窃甚至是杀人。

今年2月发布的《2015年中国毒品形势报告》显示,全国现有234.5万名吸毒人员中,35岁以下人员达到146.5万名,占比高达62.4%。2015年,全国抓获毒品犯罪嫌疑人19.4万名,其中,35岁以下人员占被抓获毒品犯罪嫌疑人总数的61.3%,青少年和农民成为贩毒的主体。

青少年成滥用合成毒品主体

2014年8月19日9时许,一辆套牌吉普车面对河南驻马店警方临时检查时突然加速闯卡,将一位民警甩倒致其左手骨折。车上两名嫌疑人被抓获后查证,二人事发前刚吸食过冰毒,其中男性19岁,女性15岁。

据国家禁毒办相关负责人介绍,冰毒、摇头丸是常见的合成毒品,相比海洛因等传统毒品,社会危害更加严重。当前,合成毒品滥用现状令人担忧,而合成毒品危害的最主要人群是青少年。

近年来,青少年吸毒甚至参与毒品犯罪的新闻屡见报端:贵州贵阳、湖南岳阳、江西南昌等地均发现过十一二岁的小学生吸食合成毒品K粉(氯胺酮)事件;广西曾发生一名14岁中学生因过量吸毒猝死事件;湖南省曾发生7名未满16岁女学生被人诱骗吸毒卖淫事件;还有少数学生参与制贩毒活动,仅2014年就发现在校学生毒品犯罪嫌疑人224名。

这名负责人介绍说,青少年时期是人生的“危险期”,身体发育迅速,心理迅速走向成熟而又尚未完全成熟。这个时期的青少年,好奇心重,喜欢追求刺激、相互模仿,容易轻信,加上一些青少年法律知识缺乏,很容易受到所谓“时髦毒品”的侵害。

这名负责人说,合成毒品由于短期内没有明显成瘾症状,公众对其危害性认识不足,很多人冒险尝试,助推合成毒品在我国快速发展蔓延。实际上,合成毒品直接作用于人的中枢神经系统并造成不可逆的损害,会表现出比海洛因更强烈的精神依赖,更易成瘾。

据介绍,吸食合成毒品后,会出现幻觉、极度兴奋等症状,行为失控,暴力性倾向明显,极易引发违法犯罪行为;滥用合成毒品严重危害身心健康,破坏大脑神经细胞,严重者引发神经错乱甚至死亡。

2014年7月,23岁的陈某吸食冰毒后,产生“有人要杀我”的幻想,持菜刀猛砍3位未成年人,造成1死两伤。

青少年毒品犯罪多涉互联网

互联网涉毒违法犯罪与青少年涉毒违法犯罪相互交织,不断蔓延,成为当前青少年毒品犯罪的一个新趋势。

国家禁毒办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在互联网极强的传播、扩散能力下,涉毒人员打开电脑、拿出手机,就可以轻松获取制毒技术、发布毒品信息,联络毒品犯罪。

2015年5月初,浙江省温州市禁毒部门得到线索:一名网友在QQ群内发布贩卖大麻广告。公安机关侦查发现,以孙某为首的团伙,伙同他人从加拿大及广西、黑龙江等地购买大麻,通过QQ群发布涉毒广告向全国多地分销。31岁的主要犯罪嫌疑人孙某,是吉林大学农业系研究生毕业。

温州警方专案组梳理发现,团伙成员曾将大麻发往国内36个标注为大专院校的邮寄地址。公安机关及时部署北京、上海、广东、江苏、浙江、湖北、辽宁等16个省(区、市)进行摸排,查实地址和身份信息人员25名,涉及高校在校生15名。其中,发现并查处在校吸毒大学生两名。

记者了解到,根据禁毒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和戒毒条例的规定,对屡戒屡吸、吸毒成瘾严重并危害社会的青少年吸毒人员,公安机关依法从严处罚,对符合条件的吸毒成瘾人员依法进行强制隔离戒毒;对吸食毒品成瘾不满18岁的青少年特别是在校生,公安机关鼓励他们自愿戒毒或者参加社区戒毒(康复),不能因为他们进行戒毒而影响其就学和就业;对情节特别轻微、被胁迫、诱骗和首次偶吸毒品不满18岁的青少年,特别是在校生,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不予处罚。公安机关依法登记后进行训诫,帮助其远离毒品,并依法保护其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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