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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华官员靠拆迁贪千万:核心位置官小权大(2)

2016-06-20 12:41:37  中国网    参与评论()人

显得,几年前神不知鬼不觉地得手,让沈兆春的胆子大了起来,胃口也大了。

“锦江之星酒店”是一幢九层的大楼,所有权属于浙江高恒集团。2011年,该集团以房产抵押的形式向金华银行贷款2000余万元,后来没有按期还款,被法院公开拍卖。

2013年3月,婺城区法院委托金华市立盛资产评估公司对该房屋进行评估,估价4043.93万元。2014年1月13日,这幢旧楼被四名联合参与竞拍者拍得,成交价为3110万元。

蹊跷的是,成交不到一年,新房主就在金华市二七区块改造工程中获得了1亿余元的拆迁补偿款。经调查,在这次竞拍中,沈兆春的家人占有15%的股份,事后分到了近千万元。

据钱江晚报记者了解,金华“二七区块”在2012年划出了拆迁范围,而向社会公布则是在2014年8月31日。

沈兆春难道有未卜先知的神通?无非是利用手中职权,提早得知消息罢了。

同事眼中的沈兆春

“能力强、是个拆迁专家”

“真是没想到,他会做这样的事。”一位和沈兆春共事过的人士说,在印象中,沈兆春是个有能力、有个性的基层官员。“特别是在拆迁方面,称得上是专家,很有经验。”这名人士说。

在实际工作中,沈兆春主要负责政策发布和解读,并应对媒体答疑解惑。

因此,在指挥部办公室,沈兆春经常要接待拆迁户。“他和拆迁户们耐心地解释,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当时感觉他是个很公正的人。”

“客观地说,拆迁工作很辛苦,沈兆春有时凌晨一点多还带人上门去做工作,大家对他的印象和口碑都不错。”上述人士说,沈兆春也有“凶”的一面,“生气的时候,说话会很‘重’,让你受不了。”

一名曾采访过沈兆春的媒体人士告诉钱江晚报记者,他是个很谨慎的人,敏感一点的问题基本得不到正面回答。

此前,沈兆春曾在一篇发表在当地媒体上的署名文章中称,“在征收工作中,狠抓行为规范及监督制约管理,确保征收工作的所有行为都必须从严规范,从严监管,坚决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须赔偿,违法要追究。”

现在看来,挺讽刺的。

来源:钱江晚报

(责任编辑:赵逸 CN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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